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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泰县岩溪镇“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长泰县岩溪镇“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漳发改审[2013]18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泰县岩溪镇“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 
                        2.2、建设地点:  长泰县岩溪镇上蔡村、石铭村、锦鳞村、顶山村、湖珠村、岩溪国有林场 ; 
                        2.3、工程建设规模:长泰县岩溪镇上蔡村、石铭村、锦鳞村、顶山村、湖珠村、岩溪国有林场等6个行政村(场)供水工程,具体详见图纸 ; 
                        项目总投资估算: 人民币409.55万元 ;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长泰县岩溪镇“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按照闽建筑[2011]39号文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根据漳政〔2009〕72号文件规定,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项目业主必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合同标的的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30日至2013年12月04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清单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施工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不设K值)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3年12月23日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68100元整          。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4日下午02 时 30 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 
                        ③、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txzfwzx.changtai.gov.cn); 
                        ③、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 
                        地址:     长泰县岩溪镇      ; 
                        联系人:   林先生   ; 
                        电话:     13859252526   ; 
                        招标代理: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董溪头兴裕楼201室(加油站旁); 
                        报名联系人:  王先生  ; 
                        电话:0596—8323205、13850518838 ; 
                        10、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帐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帐    号:  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长泰县岩溪镇“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投标保证金” ) 
                          
                          
                        招标人: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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