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山镇吉溪村污水管道一期工程,已由南政移[2013]11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吉溪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库区资金和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山镇吉溪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4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关键节点: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_;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南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经注册的贰级建造师或(贰级临时建造师资质)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3年12月12日8:30时起至2013 年 12月16日23时59分止,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K=6%。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12月23日下午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仟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3年 12 月 24日15时00分前,提交地点为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的报名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及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 gcjy.npzbtb.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吉溪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山镇吉溪村;
电话: 郑先生 ;
联系人: 13860083261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平市解放路56号6楼,邮编:353000 ;
电话:0599-8611897 6136055 ;
联系人: 卢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
开户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帐 号: 1391010104002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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