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申请调整长乐市鹤上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招标事项 |
项目编码 |
3501822013030350667899A0000 |
总投资(万元) |
1 |
业主单位名称 |
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 |
行业编码 |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 |
申请调整长乐市鹤上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招标事项(项目编码:3501822013030350667899A0000)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信息
批文文号 |
长发改基[2013]186号
|
批复时间 |
2013-11-25
|
批复单位 |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内容 |
长发改基[2013]186号 签发人:黄华贤
关于申请调整长乐市鹤上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
招标事项的请示
福州市发改委:
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报来《关于申请转报重新核准鹤上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监理发包方式的函》(鹤政[2013]202号)和该项目监理两次公开招标流标的书面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长乐市鹤上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于2012年9月经贵委和福州市水利局联合发文(榕水利水[2012]725号)批复,鉴于该项目监理两次流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拟同意该工程监理招标方式调整为不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以不低于原公开招标文件设置的要求、不高于设置的取费标准,择优选择设计单位。现随文上报有关附件材料,申请办理调整监理招标事项核准确认。
妥否,请示复。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1月25日
联系人:董晓明 联系电话:28882706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 2013年11月25日印发
|
|
批复标题 |
关于申请调整长乐市鹤上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请示
|
信息所属地区 |
福州市 长乐市 |
首次填报用户 |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员 |
首次填报时间 |
2013-12-05 01:29:09 下午 |
最后填报用户 |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员 |
首次填报时间 |
2013-12-05 01:29:09 下午 |
填报单位 |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