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凤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建设单位:凤阳县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项目约占地328亩;
建设内容:启用年日处理规模为284.47吨/天,最大日处理规模为423.84吨/天
项目投资:总投资9022.85万元;
建设地点:凤阳县刘府镇芦山村芦山西侧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一)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是填埋气(LFG)以及垃圾填埋场的粉尘和垃圾飞扬物,经相应处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项目污水包括管理区的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和垃圾填埋库区产生的渗滤液,废水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水污染排放标准后经4km长管道排入排洪干渠进入濠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垃圾填埋作业时填埋机械(压实机、推土机、垃圾运输车等)工作时发生的噪声,还有场区渗沥液废水处理站的鼓风机和水泵等的噪声。在采取隔声、吸声等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填埋区的废纸、粉尘、塑料等能被风吹起的轻物质、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环境影响甚微。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填埋气拟采用燃烧法处理,其他废气垃圾填埋场的粉尘和垃圾飞扬物,主要来自覆土作业及场区交通等环节,其排放情况与气象条件有关。当气候干燥和刮风时,垃圾填埋场的粉尘和垃圾飞扬物污染明显增加。填埋作业过程中的尘土可以通过洒水来控制。
(二)废水
管理区的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与渗沥液一起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水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利用围墙、距离衰减,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当地环境噪声功能区要求。
(四)固废
为防止在强风天气中垃圾飞散,除了采取及时覆盖措施外,考虑设置移动式栅栏并设置绿化隔离带,防止轻物质飞散。另外,为防止填埋作业尘土飞扬,利用洒水抑尘。为了防止运输过程中垃圾飞散,建设填埋场专用道路,采用密封车进行运输。垃圾运输车需要经常清洗,保证沿途环境不受污染,并定期冲洗道路,防止粉尘产生。填埋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的污泥直接进行填埋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方案后均可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地表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凤阳县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设地点符合凤阳县规划要求。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确保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如何?
(二)你认为当地环境污染表现在哪方面?
(三)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你能接受吗?
(四)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如何?
(五)该项目建成后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表现为哪方面?
(六)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反馈渠道
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发到以下地址:
(一)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凤阳县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守朝 副局长 18055069802
联系电话:0550-6726044
通讯地址:凤阳县府城镇九华山变电所北50米
电子邮件:542424995@qq.com
(二)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
资质等级:国家甲级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551-2836 884
通讯地址:安徽合肥长江西路12号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
邮政编码:230061
电子邮件:597120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