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工程规模: 近期供水10000立方米/日

发布日期:2014-02-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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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元江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元江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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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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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南方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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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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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供水10000立方米/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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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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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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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9 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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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3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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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华北路218号恒丰大厦1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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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丽琴 尹红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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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64140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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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具有2项供水10000立方米/日以上(含)或建安工程费人民币3500万元以上(含)自来水厂项目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予以证明)。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供水10000立方米/日以上(含)或建安工程费为人民币3500万元以上(含)自来水厂项目施工管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附相应承诺(省外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入滇备案证上人员)。 3.3 财务要求:近供近三年(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4 信誉要求: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3.5 其他要求:①施工机械:具有满足本项目的相应类型和满足按期完工的施工机械数量;②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管理经历不少于10年;③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及专职质检员具有岗位证(如是云南省外企业,安全、质检人员须为入滇备案证上的人员);④提供上一年度建设项目廉洁自律书;⑤承诺一旦中标立刻到相关银行开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承诺函;⑥省外企业需具有入滇备案证;⑦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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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曼来镇水塘梁子红河大桥附近755米处 2.2建设规模:近期供水10000立方米/日,占地面积32亩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约为人民币3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包括自来水净化工艺及附属设施、构筑物、引水管道及供配水管网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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