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城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正安县城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勘察 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黔发改环资【 2014 】 100 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正安县自来水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资金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正安县凤仪镇
2.2工程规模: 总投资约 3455 万元 [ 勘察估算价: 16.08 万元(不含管网) ]
2.3工程勘察内容: 地质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
2.4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中级及以上工 程师 资格,近三年内主持并承担过类似工程地质 勘察 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至 2014 年 5 月 19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在 遵义市汇川区丰乐学府 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2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正安县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正安县凤仪镇 地址: 遵义市珠海路丰乐学府
联系人: 李豪 联系人: 程联臻
电话: 18985231638 电话: 1868524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