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已由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漯发改城镇( 2012 ) 211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临颍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提标工程改造规模为日处理污水 3 万吨。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
2.2 建设地点:临颍县城东南部,新 107 国道东 1 公里处,乌江沟北岸,规划区外围。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配合及相关服务。
2.3 设计服务周期:
序号 |
设计服务阶段 |
设计服务周期 |
1 |
初步设计 |
20 天 |
2 |
施工图设计 |
40 天 |
3 |
施工招标配合阶段 |
根据施工招标项目实际进度确定 |
4 |
施工配合阶段 |
自 临颍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施工开始至竣工 |
5 |
缺陷责任期 |
自 临颍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施工开始至竣工 后 365 日 |
2.4 设计深度: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3 投标人须具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3.4 投标人自 2009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备至少一项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规模≥ 3 万吨 / 日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项目;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09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并同时须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级)技术职称;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7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5 月 13 日至 2014 年 05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B 区(颍川大道路北县政府东临)报名。
4.2 报名须 持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④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⑤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上述投标报名须持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订成册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一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在 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B 区(颍川大道路北县政府东临)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补偿本项目设计对投标人无任何投标补偿费用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漯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临颍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 临颍县南街村 1 公里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 0395-88601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 57 号裕鸿国际 A 座 25 楼
邮 编: 450012
联 系 人:豆军建 郭靖华
电 话: 0371-88886156
传 真: 0371-65997388
网 址: www.hnwxzb.com
2014 年 0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