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霞经济开发区沙坪组团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临时)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霞经济开发区沙坪组团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临时)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本工程地点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泵站位于青环路和绕城高速西北角。
2.3 建设规模: 近期主要纳污范围为沙坪工业组团的西部片区,纳污面积约 6.86 ㎞²,建设长约 4.5 ㎞污水收集干管, 1.5 × 104m ³ /d 中间提升泵站及长约 6.16 ㎞压力输送钢管。 本项目总 投资约 4530 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沙坪工业组团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包括的范围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 期: 210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 保修承诺:按 国务院 2000 年 279 号令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按湖南省水利厅网 2014 年 1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开展 2014 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能够在该平台上查询到相关信息。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以竣工验收单或完工证明注明的时间计算)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指: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的中标金额 3000 万元及以上 的排水、污水、污泥管网、管道或泵站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完工证明及经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3.4 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 2010 】 109 号文)规定严格执行,至少应配备 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2 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 人 。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水利系统颁发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7 授权代理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 2013 年 11月 -2014 年 4 月的社保证明。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 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提供经在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入长施工登记证》。
3.11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省外企业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12 企业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发 [2011]165 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Ⅰ )”,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拾 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 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即 “ 沙坪泵站及管网施工 ” )。 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 2014 年 5 月 19 日~ 2014 年 6 月 8 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澄清答疑 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4年 5 月 23 日(含)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匿名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 答疑专区 ” 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图纸的澄清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 答疑专区 ”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 招标控制价将于开标时间 10 天前于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公布。投标人对所公示的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请于 2014 年 6 月 3 日 17:00 (北京时间)前 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 以匿名方式提出,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 3 天前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 答复。如投标人对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则认为所有投标人已认同发布的招标控制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9 日 09 : 00 时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10 、补充要求
10.1 根据长发改 [2013]197 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 [2012]816 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10.2 根据长水发 [2014]87 号文要求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正确提供业绩汇总表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主要类似工程业绩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类似工程业绩必须为能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的相关政务网上查询或提供当地政府部门盖章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否则,将不予采纳。对于提供虚假业绩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况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按招标法等法规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