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委托,就污水处理设备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代理采购,开标后因故流标,现重新组织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安装、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编号:PC[2014]126----豫盛华采字 TP第 096号
二、招标内容:污水处理设备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节假日除外):2014年 6月 11日 ----2014年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河南省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 6月 18日下午 16: 00
六、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口西 100米路北)
七、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万元人民币; 2、谈判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必须具备环保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二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4、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5、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交纳 5000元投标保证金 (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开户名: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濮阳市分行古城路支行;帐号: 41001510824050200162) ,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 /份(售后不退)
九、联系人:娄小娣 联系电话: 0393—6666773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