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提升亮马河水环境项目资金
项目内容:采购太阳能自适应上流式水处理设备6台,及配套电动曝气机、潜水泵,用以改善亮马河水质。
二、拟采购货物的说明:
太阳能自适应上流式水处理设备,利用太阳能提供的能量,驱动创新式的泵结构系统使水体深处含氧量较低的水被提升到上部,并通过设备分水盘向四周发散,重新分布在水的表面促使水体表面不断地更新,使水体形成垂直与水平方向的双向流动,在设备控制范围内使水体形成充分的混合与循环。
设备通过增加水体的循环流动,促进好氧生物的生长繁殖,从而降解有机物,吸收氮、磷等营养元素。同时,减少表层水体的光照时间,解决夏季水体的分层问题等。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3年,我局在亮马河东直门外小街桥下游试验安装了两台太阳能自适应上流式水处理设备,经过一年的运行及监测,水质改善效果较好,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主要指标由低于Ⅴ类水体标准限制提升为接近Ⅲ类水体。且该设备动力来源为太阳能,直接安装于河道内,安装、管理便捷。
该太阳能自适应上流式水处理设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证为专利设备,由北京蓝海实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蓝海实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泥洼村百善镇政府西实益企业
五、专业技术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论证意见:
经论证,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申请的用于改善和提升亮马河水环境的水处理设备为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名称:太阳能自适应上流式水处理设备,具有唯一性,且朝阳区水务局已在2013年采购同设备两台,从使用效果反馈,处理效果明显。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中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公示期限:
本项目公示期为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14年8月7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给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1号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郑俊,010-8597924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5号楼品元公寓1单元1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孙彩娟,010-82279331
财政部门: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10-65090343
财政部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路3号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