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xy2015-009 |
项目名称: |
兴业县大平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招 标 人: | 兴业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 |
代理招标人: |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人地址: | 玉林市胜利路广电宿舍6幢8号 |
代理联系人: | 谭工 |
联系电话: | 0775-2580288 |
工程概况: | 1、招标申请备案部门: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3、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日处理污水300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处理厂,铺设污水配套管道8.8Km 4、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投资; 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
投资(万元): | 约1800 |
建设地点: | |
资质要求: | 见附注 |
标书购买时间 | 从 2015-1-23 至 2015-1-29 |
标书购买地点 | 兴业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兴业县石南镇环西路198号) |
附 注: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桂建管﹝ 2013 ﹞ 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 ﹞ 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和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 1.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2、招标文件的获取:2.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规定时间段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2 : 00 时,下午 15 : 00 时至 17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 “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 在兴业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兴业县石南镇环西路 198 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明细表和缴款凭证一致的原件和复印件 ( 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 。 3、未经同意,本招标公告转载无效。公告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如有抵触,以已备案的书面版《兴 业 县 建 设 工 程 申报 交 易 登 记 表 》为准。 4、信息发布内容由招标代理人提供,如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