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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施工安全事故,清华附中案二审结果明确告诉你是如何判刑的!/上半年施工安全事故同比上升,每15个小时死一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22  浏览次数: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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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施工安全事故,清华附中案二审结果明确告诉你是如何判刑的!/上半年施工安全事故同比上升,每15个小时死一人!

2016-08-22 water8848


 

出了施工安全事故,清华附中案二审结果明确告诉你是如何判刑的! 
 


 


 


 

一、一审法院裁定


 


 

实控人:

1、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施工执行方:

2、王京立(执行经理),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3、王英雄(生产经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4、曹晓凯(技术负责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5、荆鑫(施工员),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监理方:

6、郝维民(总监理工程师),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7、张明伟(执行总监),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8、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9、耿文彪(监理工程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劳务公司:

10、张换丰(劳务公司法人代表),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11、张焕良(施工队长),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12、赵金海(技术员),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13、田勇只(钢筋工长),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14、李雷(钢筋班长),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5、李成才(钢筋组长),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


 


 

2014年12月28日17时至22时许,李成才(钢筋组长)向李雷(钢筋班长)请示,并报张焕良(施工队长)同意后,指示塔吊信号工往基坑内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上吊装21捆钢筋,次日7时许又吊装3捆钢筋,上述吊装钢筋未按照施工方案规定逐根散开码放,至8时许,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失稳整体发生坍塌,将在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内作业的多名工人挤压在上下层钢筋网之间,导致十人死亡、四人受伤的后果。

施工方:

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导致施工现场安全员数量不足、现场安全措施不够,未消除劳务分包单位盲目吊运钢筋且集中码放的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王京立(执行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配备不足等管理缺失,未及时消除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违反《钢筋施工方案》施工,盲目吊运钢筋且集中码放的安全事故隐患。

王英雄(生产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对阀板基础钢筋体系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违反《钢筋施工方案》制作、安防马凳的行为监督检查不力,未督促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曹晓凯(技术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对马凳的制作和安放不符合《钢筋施工方案》要求检查不到位,未安排人员对作业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导致作业人员盲目在上层钢筋网上大量集中码放钢筋。

荆鑫(施工员)对现场作业人员未按照《钢筋施工方案》制作并安放马凳的施工作业监督检查不力。

劳务方:

张换丰(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未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未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对作业人员在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违反《钢筋施工方案》施工作业管理缺失,未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张焕良(施工队长)未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对阀板基础钢筋体系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在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盲目组织作业人员吊运钢筋、制作安放马凳,致使作业现场钢筋码放、马凳的制作和安放均不符合《钢筋施工方案》要求。

赵金海(技术员)在明知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仍安排作业人员进行施工,致使作业现场马凳的制作和安放均不符合《钢筋施工方案》要求。

田勇只(钢筋工长)在明知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未经审批填写钢筋翻样配料单,致使马凳规格与《钢筋施工方案》中规定不符。

李雷(钢筋班长)在明知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盲目安排李成才(钢筋组长)吊运钢筋。李成才(钢筋组长)在明知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盲目指示塔吊信号工吊运钢筋,导致作业现场钢筋未逐根散开码放。

监理方:

郝维民(总监理工程师)未组织安排审查劳务分包合同,与张明伟(执行总监)对施工单位长期未按照施工方案实施阀板基础钢筋作业的行为监督检查不到位,对钢筋施工的交底、专职安全员配备工作、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的情况未进行监督。

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对施工现场《钢筋施工方案》未交底的情况未进行监督。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耿文彪(监理工程师)对作业人员长期未按照方案实施阀板基础钢筋作业的行为巡视检查不到位。

张明伟(执行总监)、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耿文彪(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对2014年12月28日至29日施工单位违规吊运钢筋物料的事实监管失控。


 


 

三、二审上诉人的主张


 


 

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是: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不是涉案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不负责组织、指挥生产作业,其不应成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应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原审法院对其量刑过重。

王京立(执行经理)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是:王京立(执行经理)在涉案项目中仅起间接管理作用,对事故发生仅起次要作用;王京立(执行经理)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原审法院对其量刑过重。

王英雄(生产经理)的上诉理由是:案发时其已退休,其对事故的发生并不承担主要责任,原审法院对其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对其适用缓刑。王英雄(生产经理)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一审判决认定王英雄(生产经理)是涉案项目的生产经理的证据不足,且案发时王英雄(生产经理)正值休息,不在工地,因此,王英雄(生产经理)不应对本次事故承担责任,其行为也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荆鑫(施工员)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是:荆鑫(施工员)在实际工作中仅履行了普通职员的职责,事故发生原因与荆鑫(施工员)无直接联系;荆鑫(施工员)系初犯、偶犯,自首,认罪悔罪,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张换丰(劳务公司法人代表)的上诉理由是:其没有与建工一建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务分包合同,也没有指派张焕良(施工队长)带人到涉案工程施工,其不应对事故承担责任,也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张换丰(劳务公司法人代表)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张换丰(劳务公司法人代表)作为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参与到涉案项目的具体生产作业中,对事故的发生不起决定性的作用,不承担主要责任;张换丰(劳务公司法人代表)具有自首情节,原审判决对其量刑过重。

张焕良(施工队长)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是:张焕良(施工队长)的失职行为与事故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作用力明显较小,应当承担次要责任;张焕良(施工队长)具有自首、如实供述、积极参与救援等量刑情节,原审法院对其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对其减轻处罚。张焕良(施工队长)的辩护人认为一审法院对张焕良(施工队长)案发后自动投案构成自首的情节未予认定属定性错误,严重影响的量刑结果,故申请本案开庭审理。

赵金海(技术员)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是:赵金海(技术员)在事故中不起决定作用,其是按总包方的口头交底进行施工,不应对事故发生承担直接责任;赵金海(技术员)有自首情节,请求二审法院对其减轻处罚。

田勇只(钢筋工长)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是:田勇只(钢筋工长)是按照赵金海(技术员)转述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的要求编写的马凳翻样,在本次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田勇只(钢筋工长)系初犯,认罪态度好,具有自首情节,原审法院对其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李X的上诉理由是:他对事故不负主要责任,原审法院量刑过重,其系初犯,积极参与救援,具有自首情节,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郝维民(总监理工程师)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是:一审法院认定郝维民(总监理工程师)未组织安排审查劳务分包合同的事实无法律依据;监理合同不应成为监理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事故发生在非监理时间,属监理不能;郝维民(总监理工程师)对事故应承担间接责任,且具有自首情节,原审法院对其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对其减轻处罚。同时申请二审开庭审理。

张明伟(执行总监)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是:监理失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张明伟(执行总监)履行职责的疏漏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原因力程度较低;张明伟(执行总监)在案发后积极救援,具有自首情节,受害人家属得到了经济赔偿,原审法院对其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对其减轻处罚。

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是: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没有义务监督《钢筋施工方案》的交底情况,施工单位加班调运钢筋未提前告知监理单位,对本次事故发生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仅承担监督检查不到位的次要责任;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具有自首情节,被害人家属已获得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耿XX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耿XX具有自首情节,主观恶性小,对事故发生负有间接责任,请求二审法院在对其量刑时予以考虑。


 


 

四、二审法院对上诉人的主张不予采纳


 


 


对于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关于其不是涉案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不负责组织、指挥生产作业,其不应成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相同辩护意见,经查,王京立(执行经理)、王英雄(生产经理)等人的供述、杨×的证言均证明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虽任涉案项目的商务经理,但实际与一建公司签订了内部经济责任承包合同,成为了涉案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根据《内部承包合同》规定,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应对涉案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成本控制等承担全部责任,因此,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属于对生产、作业负有管理职责的项目实际控制人,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在清华附中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导致施工现场安全员数量不足、现场安全措施不够,未消除劳务分包单位盲目吊运钢筋且集中码放的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故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的该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相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王京立(执行经理)关于其在涉案项目中仅起间接管理作用,对事故发生起次要作用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相同辩护意见,经查,王京立(执行经理)、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王英雄(生产经理)、曹晓凯(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的供述以及杨×的证言与一建公司提供的《施工现场组织机构图》、《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互印证,可以证明王京立(执行经理)系清华附中项目的执行经理,实际履行项目经理的职责,负责贯彻落实本部门及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而王京立(执行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配备不足等管理缺失,未及时消除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违反《钢筋施工方案》施工,盲目吊运钢筋且集中码放的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故王京立(执行经理)的该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相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王英雄(生产经理)关于案发时其已退休,其对事故的发生并不承担主要责任的上诉理由以及王英雄(生产经理)辩护人提出的一审判决认定王英雄(生产经理)是涉案项目的生产经理的证据不足,且案发时王英雄(生产经理)正值休息,不在工地,王英雄(生产经理)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辩护意见,经查,王京立(执行经理)、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曹晓凯(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荆鑫(施工员)等人的供述以及一建公司提供的《施工现场组织机构图》、《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证据相互印证,可以证明王英雄(生产经理)系清华附中项目的生产经理,负责该项目的生产、安全工作;施工人员吊放钢筋时王英雄(生产经理)虽未在现场,但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施工人员未按照《钢筋施工方案》要求制作和布置马凳,王英雄(生产经理)作为生产经理在事故发生前的施工过程中未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对筏板基础钢筋体系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违反《钢筋施工方案》制作、安放马凳的行为监督检查不力,未督促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故王英雄(生产经理)的该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荆鑫(施工员)关于其在实际工作中仅履行了普通职员的职责,事故发生的原因与其无直接联系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相同辩护意见,经查,一建公司提供的《施工现场组织机构图》等证据证明荆鑫(施工员)系清华附中项目的施工员,受生产经理王英雄(生产经理)的直接领导,其未履行相应职责,对现场作业人员未按照《钢筋施工方案》制作并安放马凳的施工作业监督检查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故荆鑫(施工员)的该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张换丰(劳务公司法人代表)关于其没有与建工一建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务分包合同,也没有指派张焕良(施工队长)带人到涉案工程施工,其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张换丰(劳务公司法人代表)对事故的发生不起决定性作用,不承担主要责任的辩护意见,经查,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张焕良(施工队长)的供述以及张换丰(劳务公司法人代表)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与《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相互印证,能够证明张换丰(劳务公司法人代表)作为河南安阳诚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违规签订了扩大劳务分包合同,且张换丰(劳务公司法人代表)在明知该合同因违规无法到建委备案的情况下仍安排张焕良(施工队长)带领工人进场施工,并且未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未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对作业人员在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违反《钢筋施工方案》施工作业管理缺失,未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行为已经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故张换丰(劳务公司法人代表)的该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张焕良(施工队长)关于其失职行为与事故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作用力小,应当承担次要责任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相同辩护意见,经查,张换丰(劳务公司法人代表)、张焕良(施工队长)、李X等人的供述,《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证据相互印证可以证明张焕良(施工队长)作为劳务分包方在涉案项目的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对筏板基础钢筋体系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在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盲目组织作业人员吊运钢筋、制作安放马凳,致使作业现场钢筋码放、马凳的制作和安放均不符合《钢筋施工方案》要求,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故张焕良(施工队长)的该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赵金海(技术员)关于其在事故中不起任何决定作用,其是按总包方的口头交底进行施工,不应对事故发生承担直接责任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相同的辩护意见,经查,曹晓凯(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荆鑫(施工员)的供述均否认对赵金海(技术员)进行过与《钢筋施工方案》不符的口头技术交底,而赵金海(技术员)、田勇只(钢筋工长)、李XX的供述,《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调查报告》等证据相互印证可以证明赵金海(技术员)作为安阳诚成劳务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在明知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仍安排作业人员进行施工,致使作业现场马凳的制作和安放均不符合《钢筋施工方案》要求,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故赵金海(技术员)的该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田勇只(钢筋工长)关于其是按照赵金海(技术员)转述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的要求编写的马凳翻样,在本次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相同辩护意见,经查,田勇只(钢筋工长)、李X的供述,《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责任制》,《钢筋翻样配料单》等证据相互印证可以证明田勇只(钢筋工长)作为涉案项目劳务分包方的钢筋翻样负责人,在明知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未经审批填写钢筋翻样配料单,致使马凳规格与《钢筋施工方案》规定不符,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故田勇只(钢筋工长)的该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李X关于其对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的上诉理由,经查,李X、李XX的供述,《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调查报告》等证据相互印证可以证明李X在明知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盲目安排李XX吊运大量钢筋堆载在筏板基础上层钢筋网上,导致局部堆料过于集中,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故李X的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郝维民(总监理工程师)关于一审法院认定其未组织安排审查劳务分包合同的事实无法律依据;监理合同不应成为监理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事故发生在非监理时间,属监理不能,其对事故应承担间接责任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相同辩护意见,经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监理单位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的主要依据”,而本案涉案《监理合同》规定监理单位有进行合同管理的职责,并且规定监理方应对工程的施工全面监督。本次事故的形成是多种因素造成,不仅仅是违规堆放钢筋的结果。郝维民(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涉案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全面工作。但未组织安排审查劳务分包合同,对施工单位长期未按照施工方案实施筏板基础钢筋作业的行为监督检查不到位,对钢筋施工的交底、专职安全员配备工作、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的情况未进行监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理责任,故郝维民(总监理工程师)的该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张明伟(执行总监)关于监理失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其履行职责的疏漏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原因力程度较低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相同辩护意见,经查,郝维民(总监理工程师)、张明伟(执行总监)、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的供述,监理组织机构和职务说明等证据相互印证可以证明张明伟(执行总监)作为涉案项目的执行总监,负责项目现场监理工作,但其对施工单位长期未按照施工方案实施筏板基础钢筋作业的行为监督检查不到位,对钢筋施工的交底、专职安全员配备工作、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的情况未进行监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理责任,故张明伟(执行总监)的该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关于其没有义务监督《钢筋施工方案》的交底情况,施工单位加班调运钢筋未提前告知监理单位,对本次事故发生仅承担次要责任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相同辩护意见,经查,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张明伟(执行总监)、郝维民(总监理工程师)的供述以及监理组织机构和职务说明证明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作为涉案项目的土建兼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钢筋施工方案》未交底的情况未进行监督,对作业人员长期未按照方案实施筏板基础钢筋作业的行为巡视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理责任,故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的该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耿XX的辩护人提出的耿XX对事故发生负有间接责任的辩护意见,经查,耿XX作为涉案项目的土建监理工程师,对作业人员长期未按照方案实施筏板基础钢筋作业的行为巡视检查不到位,对施工单位违规吊运钢筋物料的事实监管失控,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理责任,故耿XX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王京立(执行经理)、王英雄(生产经理)、荆鑫(施工员)、张换丰(劳务公司法人代表)、张焕良(施工队长)、赵金海(技术员)、田勇只(钢筋工长)、李X、郝维民(总监理工程师)、张明伟(执行总监)、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提出的其构成自首,原审法院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相同的辩护意见,经查,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工作说明》等证据相互印证可以证明案发后各上诉人均被事故调查组人员控制,后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故以上十二名上诉人均不属于自动投案,不构成自首。原审人民法院根据各上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裁量决定的刑罚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故该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五、二审法院最终裁定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基本相同,本院经审核予以确认。

驳回上诉人杨泽中(实控人,任商务经理)、王京立(执行经理)、王英雄(生产经理)、荆鑫(施工员)、张换丰(劳务公司法人代表)、张焕良(施工队长)、赵金海(技术员)、田勇只(钢筋工长)、李X、郝维民(总监理工程师)、张明伟(执行总监)、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由黑帽子编辑整理  建筑管理


上半年施工安全事故同比上升,每15个小时死一人!

 


 

住建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建安办函[2016]16号 文件,2016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1
总体情况
2016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63起、死亡296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57起、死亡人数增加38人,同比分别上升27.67%和14.73%。此外,全国有30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其中12个地区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2
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2016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6起、死亡21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19人,同比分别下降40%47.5%,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全国有6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
3
事故类型情况
2016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143起,占总数的54.37%;物体打击事故37起,占总数的14.07%;起重伤害事故25起,占总数的9.51%;坍塌事故22起,占总数的8.37%;机械伤害、触电等其他事故36起,占总数的13.69%。
2016年上半年发生较大事故中,起重机械坍塌事故2起,死亡6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33.33%和28.57%;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1起,死亡5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6.67%和23.81%;起重伤害事故1起,死亡4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6.67%和19.05%;挡土墙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6.67%和14.29%;外脚手架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6.67%和14.29%。
4
形势综述
2016年上半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有11个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有两个地区没有发生事故。较大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较大。
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呈现上升趋势,部分地区同比上升幅度较大,如广东、北京等。
初步分析
事故上升幅度较大一是因为国务院安委会对各地不再单独设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二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今年推行事故直报制度,地方发生事故后要求立即上报,其中一些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待事故调查结束后方可消除。
近期情况
近期全国各地陆续进入汛期,部分地区遭遇极端天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汛期施工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起重吊装、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严防因恶劣气候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汛期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进一步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来源: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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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节水高新技术成果展云端活动周寻水路  污水回用专场      转发直播赠送  中国给水排水电子期刊  !!!  直播抽奖 100份 中国给水排水电子期刊  !!! 首届全国节水高新技术成果展即将开幕,同步举行的节水时光云端活动周”也将于2022年11月15日10:00-12:00 、14:30-17:00,在云端与水务行业的专家朋友见面!    在这即将到来激动
会议预告| 国际水协会哥本哈根世界水大会成果分享系列网络会议(第四期) 中国给水排水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微信名称: 中国给水排水     微信号:cnww1985 会议预告| 国际水协会哥本哈根世界水大会成果分享系列网络会议(第三期) 国合环境  本期网络会议将分享国际水协会哥本哈根
国标图集22HM001-1《海绵城市建设设计示例(一)》首次宣贯会 国际水协会哥本哈根世界水大会成果分享系列网络会议 直播时间:2022年11月3日 16:00—18:00 2022-11-03 16:00:00 开始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 会议预告 | 国际水协会哥本哈根世界水大会成果分享系列网络会议 国合环境 精彩预告 | 黄河中上游水环境国际论坛·颗粒污泥水处理创新与应用  来源:《中国给水排水》
全球环境科学高峰论坛系列讲座( BEST):电活性微生物:生物地球化学循环、生物能提升、生物修复、金属腐蚀以及新型电子设备    报告人:马萨诸塞州州立大学-阿默斯特分校的Derek Lovley教授 彭永臻院士直播预告丨城市污水生物脱氮除磷新技术与发展/2022年中国污泥大会(第十三届)/工业污泥大会/固废大会/渗滤液大会
直播预告 | 8月21日 中外雨水管理经验和挑战研讨会 中国给水排水    留德华人资源与环境学会  潘伯寿博士,于1991年在德国卡尔斯鲁厄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曾受聘德国GKW工程设计及咨询公司,贝 清水绕村庄,农家换新颜 山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8月9日上午,山东省在日照市召开2022年全省东部片区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现场推进会,参会代表现场观摩学习了岚山区、高新区等
【水大会直播二位码】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排水管网、水环境综合治理/再生水利用/水环境综合治理大会目次及报告日程 威立雅应对碳中和愿景的思路 原创 Veolia 威立雅水务技术
《中国给水排水》第十八届年会暨水安全保障及水环境综合整治高峰论坛日程 污水千人大会参观典型项目:长春英俊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技术介绍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预告 | 排水系统数字孪生的核心:借助排水模型开启全面诊断模式   窦秋萍  Vivian Dou   华霖富中国区总经理 中国给水排水2022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第六届)邀请函 中国给水排水2022年中国排水管网大会(水环境综合治理)邀请函(污水千人大会同期会议)  中国给水排水
“高标准”下的苏伊士工业园区污水解决方案     来源: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 水务企业如何实现智慧水务创新升级?这场直播告诉你:工业互联网专题第三期(汪秋婉 水务行业解决方案总监):百度智能云开物-智慧水务行业创新与升级
重要线上培训| 城镇排水管道养护与管理培训班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6月9-11线上见! 城市供水管网的漏损跟踪及定位分析解决方案SimOn-Water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 2022中国给水排水线上大会|《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解读/《基于管网模型的污水管网外水入流量和入流点估计》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报告题目:协同超净化水土共治技术在流域河湖生态整体修复中的应用     报告人:张亚非 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教授,亚太材料科学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SC
重要线上培训:关于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宣贯  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三位智慧水务专家同场直播 | 奥格科技 AWater 智慧水务解决方案云上分享会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 报告题目:“东京都下水道事业2021经营规划”解读和思考   报告人:孙跃平,东京都立大学土木工程硕士,教授级高工,日本国家注册技术士(P.E.Jp),亚太地区注册工程师(APEC QDTX型智慧推流器 | 南京贝特环保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题目:污水提标改造也能事半功倍  主讲人: 程忠红 苏伊士亚洲   技术推广经理   特邀嘉宾:刘智晓,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高级技术专家,教授级高工,工学博士。 直播赠送5套得利满水处 【重要培训】关于举办2022非开挖顶管施工及探测培训班(在线培训)的通知(专家日程)
2022年中国排水管网水环境大会:报告题目:“东京下水道事业2021经营规划”解读和思考   报告人: 上海管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孙跃平 总经理 /博士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报告题目:集约快速型BFM用于雨季溢流污水的处理   报告人:青岛思普润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吴迪 博士 ,男,正高级工程师,青岛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等:2022年中国污泥大会(第十三届)/工业污泥大会/固废大会/渗滤液大会--鼎力打造中国污泥固废渗滤液碳达峰碳中和核心品牌生态圈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等:同臣环保-浙江绍兴滨海污泥清洁化处置示范项目----2022中国污泥大会计划参观项目之一
题目:《得利满水处理手册》 系列讲座  之  生物滤池 程忠红    苏伊士亚洲   技术推广经理 课程内容包括十多种生物滤池介绍: ·         苏伊士第六代生物滤池首发介绍 · 报告题目:膜技术在饮用水水源污染因子处理中的研究及应用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机械设备委员会委员,全
直播题目:得利满水处理手册系列讲座之 气浮池 籍文法,南洋理工大学博士,苏伊士水务工程市政总工 课程名称:  苏伊士云课堂  《得利满水处理手册》系列讲座之 活性炭吸附池
会议主题:饮用水风险性有机物控制(直播平台:中国给水排水 cnww1985) 苏伊士云课堂 -《得利满水处理手册》系列讲座之  高密度沉淀池(转发有奖)
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活动周——“饮用水安全保障”科技大讲堂系列活动 直播题目:威立雅水务技术——助力市政污水深度处理及提标改造   报告人:威立雅亚太地区设计平台中国区技术总监  平文凯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直播题目:威立雅用于地埋式污水处理厂的除臭通风采暖的一体化设计  演讲人:周立-威立雅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商务经理  ( 中国给水排水 直播平台入口:微信公众号cnww1985 )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恒截流,堰溢流——德国截流井精确截流清污分流理念及中国实践     陈亮,北京清源华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题目:因地制宜的苏伊士污水提标改造解决方案    报告人 :籍文法,南洋理工大学博士,苏伊士水务工程市政总工程师,十几年工艺技术、工程设计和工程管理经验 题目:城市智慧水务与洪涝模拟    报告人 :王浩 院士  ,博士,教授级高工,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任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名誉所长;兼任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 暨“推荐免试”及“萃英计划”线上夏令营通知 直播时间:2020年9月20日 09:00—17:30 2020.09.20 09:00 德国深度水处理技术应用介绍  主讲人:     杨帆, 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经济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工程方向主修水处理
题目: 新时代中国水安全保障的应对策略  直播时间 8月12日下午 14-16点   主讲人:侯立安 院士,环境工程专家。2006年毕业于防化研究院,获博士学位。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题目 :ThermylisTM – 一种城市污水污泥无风险处置的最佳解决方案     主讲人:  史平     苏伊士水务工程污泥领域技术负责人    直播时间:2020年7月31日 (周五)下午
题目:中国污泥堆肥25年     直播时间 : 7月24日周五下午 14-16:30分   内容提纲:  堆肥技术在中国污泥处理领域的实践回顾、典型案例分析与思考。  主讲人 :王涛,研究员,研究生导 直播时间:8月3日14:00-16:00 (包括答问) 直播题目:威立雅先进的污泥焚烧解决方案 报告内容:威立雅公司介绍、威立雅的污泥焚烧技术以及与其他国内污泥焚烧工艺的一些对比。 演讲人:宫曼丽博士
宜水环境章卫军:应对极端气候不确定性的韧性城市建设 题目:学之于水,不学之于禹也---河道设计的国际视野和综合途径      直播时间 2020年7月28日 14-16点  主讲人: 吴昊   WADI设计创始人,荷兰注册景观设计师 国际水利与环境工程
任南琪 院士 : 树立海绵城市理念,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刘政:提质增效核心技术第四代排水系统——清污分流 直播题目:环境工程规划与设计中的生态学思考   直播时间7月16日下午14-16日   主讲人:魏俊,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工程院副院长
贺凯:日本下水道发展,污染控制策略及相关前沿水污染控制技术     报告人贺凯本科,硕士,博士分别毕业于南开大学(2009年),清华大学(2012年),和京都大学(2016年)环境工程专业。博士毕业后 直播主题: 《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直播时间:7月8号下午 14-16点   主讲人:油新华   油新华,博士,教授级高工。现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总工程师,中国市政工程协
报告题目:  海绵城市原理下的城市水系统的构建思路和实例解剖  M.Sc. Chiyan Peng  理学硕士 彭赤焰先生 简介     德国汉诺威水协的汉诺威水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主要负责中国业务,i 贝德光:城市污水处理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处理处置对策及思考——以南宁为例
尹海龙,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城市水环境治理、水环境系统工程、城市面源污染控制等方面的研究,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子课题和省市级项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光明:系统视角的城市水质控制理念与技术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第五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总工 周艳莉:“幸福河湖”背景下的水环境综合治理|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景观设计院副总工 谭春:TOD城市公园水系统海绵城市及生态构建设计策略研究 孙跃平 博士:非开挖修复技术的分类及在我国的适应性分析    孙跃平 博士 为 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突出贡献专家协会环境专委会副秘书长,上海市排水行业协会理事。高级工程师,亚太地区注册工程师(APE
霍槐槐:SediMag磁混凝沉淀技术在普通高效沉淀池改造中的应用 直播讲座|郝晓地:蓝色经济下的未来污水处理技术发展方向   (北京建筑大学全职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污水处理教学与科研工作。2001年10月获得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TU Delft)博士(P
朱彤:超高温好氧发酵技术处理市政污泥的研究与应用 /马保松: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技术——治理黑臭水体的利器 马保松: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技术——治理黑臭水体的利器/朱彤:超高温好氧发酵技术处理市政污泥的研究与应用
万年红  毕业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市政给排水专业教授级高工,中南市政总院副总工兼研究院院长。从事工程设计、科研和经营管理等工作30年,主持过以广东省汕头市月浦水厂、昆明市滇池北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为 郭兴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18921-2019主要内容解读//柏金标:MBR工艺在市政污水提标扩容及应急工程中的应用
梁小光:如何正确使用SWMM软件  梁小光,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级科研经理 武汉大学海绵城市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  原创 中国给水排水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柴晓利:复合粉末载体生物流化床技术及其应用 /水体原位生态修复技术及其应用
报告题目:再论市政污泥土地利用的瓶颈问题及解决途径      报告人 : 杨长明,陈霞智  (同济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苏雨明 博士 :费城雨水管理经验和Venice Island项目介绍  苏雨明 博士,男,美国水资源工程师院资格工程师/奠基成员(Diplomate of Water Resources Engine
人工湿地技术在中国的认识和实践误区  赵亚乾  (西安理工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大学) 李树平:给水管网建模软件分析    原创  中国给水排水
王川川:融资租赁如何助力环保行业     中国给水排水 陈亮  总工:截流调蓄技术在德国排水体系的应用及中国实践和思考
《水务十四五 建设幸福河》 赵敏华 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 副总工 智慧时代-智能控制在城市给排水系统中的应用-巴塞罗那案例  孙聪聪,工学博士,现就职于西班牙科学院智能控制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兼任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模型预测控制,大系统建模与优化
城市水环境修复与品质提升理论和技术体系及苏州案例--贾海峰,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城市径流控制与河流修复研究中心主任。 服务“千年大计” | 中国市政华北院连中四元,深度参与雄安新区建设
农村污水治理之我见    曹仲宏,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一直以来从事与污水处理、污泥处理与处置、城市水环境治理与恢复等相关的工程设计、设计管理与科研工作,以及水 唐建国:用国际视野打造上海市中心城雨水规划 直播时间:2020年5月15日 14:00—16:00      | 2020-05-15 14:00 开始        欢迎进入《中国给水排水》直播间
中国给水排水 5月13日直播预告|紧凑型污水处理厂工艺的选择  程忠红,苏伊士新创建有限公司 技术推广经理,毕业于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曾从事污水处理技术研发、污水处理药剂应用的技术支持、MBR膜 农村生活污水生物生态耦合治理模式与单元关键技术  吕锡武  东南大学(南京,210096)
直播预告|孙永利:提质增效背景下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对策建议    欢迎进入《中国给水排水》直播间 专访郑兴灿-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郑兴灿总工程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和水环境风险防控   来源:中国给水排水
戴晓虎:污泥处理处置全链条技术现状与需求分析  原标题:2018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九届)成功召开  来源:中国给水排水 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隶属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3.5亿元,总资产14.7亿元。公司立足上海、面向全国,以市场化运作手段,专业从事城市污水污泥运营管理及其衍生项
2018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高级研讨会(第二届)邀请函暨日程 -- 鼎力打造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核心技术品牌生态圈  (请提前报名,限1000人)  时间:2018年9月3日-6日  地点:合肥 改性填料在污水处理厂的工程化应用      报告人: 大连宇都环境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张冬梅副总经理 主持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总工/教授级高工 郑兴灿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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