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0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一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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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签订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 《瑞安市工业固废与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30  浏览次数: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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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签订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

2017-01-26 07:59:57 来源:金融界网站 

 

    【公告简述】
 

    2017年1月26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与温州天泽大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大有公司”)在安徽省合肥市正式签订《瑞安市工业固废与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署后即刻生效;本合同标的系本公司提供上述工程建设项目的EPC总承包服务,建设工期预计约为13个月,合同金额为36666万元人民币。 

 

东华科技:关于与温州天泽大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瑞安市工业固废与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 2017-01-26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6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温州天泽大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 
 瑞安市工业固废与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7 年 1 月 24 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东华科技”)与温州天泽大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泽大有公司”)在安徽省合肥市正式签订《瑞安市工业固废与污泥无害 
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署后即刻生效;本合同标的系本公司提供上述工程 
建设项目的 EPC 总承包服务,建设工期预计约为 13 个月,合同金额为 
36666 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与天泽大有公司签订上述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系正常的主营 
业务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介绍 
    天泽大有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为闫梦辉先生,注 
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号为 91330381MA285JJF0G,住所地在 
瑞安市安阳街道万顺锦园,经营范围为生物质能源利用开发、工业垃圾 
(不含生活垃圾)处置集中供热、发电、能源合同管理。 
    天泽大有公司系由本公司与瑞安市涵之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创田 
实业有限公司、瑞安市顺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天泽龙门投 
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天泽大有公司作为本合同项目的项目公司, 
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等工作,具备了对本合同的履约能力。详 
见发布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 
温州天泽大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东华科技 2016-052 号)。 
    本公司系天泽大有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天 
泽大有公司签订同类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在双 
方共同签署后即刻生效。 
    2、项目规模及建设地:二台 90t/h 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二台 15MW 抽汽凝式汽轮机配二台 18MW 汽轮发电机;建设地在浙江省温 
州瑞安经济开发区。 
    3、工作范围:本公司以 EPC 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建本合同项目的 
二台 90t/h 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二台 15MW 抽汽凝式汽轮机 
配二台 18MW 汽轮发电机及配套辅机和系统组成的主厂房及辅助装置、 
配套的公用工程、厂外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辅助工程等。 
    4、合同价款及支付: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计 36666 万元人民 
币;天泽大有公司根据本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等应付款类别、 
金额和付款时间进行支付。 
    5、建设工期: 2018 年 1 月 10 日首套机组满负荷 96 小时试运行 
结束;2018 年 2 月 10 日第二套机组满负荷 96 小时试运行结束。 
    6、双方责任:天泽大有公司应负责办理本合同项目的审批、核准 
或备案手续,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合 
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等义务。本公司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完成 
设计、采购及施工、中间交接、试运行等合同工厂建设工作,配合至工 
程竣工验收,并确保设计、采购、施工、开车等工作的质量。本合同还 
约定了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合同总价为 36666 万元人民币,履行期限预计约为 13 个月,年均 
合同额约占本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9.32%。本合同的顺利履 
行,对本公司 2017、2018 年度的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将产生影响。 
    2、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在固废与污泥无害化处 
理及资源化利用方面的工程业绩,有利于本公司环境、热电等业务的做 
强做优。 
    本合同的签署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合同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公司拥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大中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 
建设经验以及工业、市政等热电项目的建设业绩,具备了对本合同的履 
行能力。本合同可能存在项目融资以及不可抗力等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天泽大有公司签订的《瑞安市工业固废与污泥无害化处置 
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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