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由招标人灵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7年01月25日发布中标通知书,决定我单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规划六分院为灵宝市中心城市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项目的中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由招标人灵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7年01月25日发布中标通知书,决定我单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规划六分院为灵宝市中心城市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项目的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