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4日,恩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根据《湖北恩施市官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恩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建设的湖北恩施市官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属于技改项目,位于恩施市官坡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建设中间提升泵房与磁混凝澄清池合建、转盘滤池、加药间、鼓风机房、建离子除臭设施(除臭单体加盖),改造现状生物池(增加MBBR填料,转碟曝气改为底曝,原厌氧区变成缺氧区,原缺氧区变成缺氧、厌氧混合区),更换现状沉砂池格栅为细格栅。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实际总投资7899.07万元,实际环保投资700万元。恩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委托湖北顿龙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湖北恩施市官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20年12月29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市分局以恩生环建评[2020]49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次验收范围为湖北恩施市官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踏勘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
项目污水处理厂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内加填料+磁混凝沉淀+纤维转盘滤池工艺”处理污水,确保项目尾水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职工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委托资质单位宜昌市巨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污水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且已完成验收。
2、废气
项目实际采取在细格栅、沉砂池、生物池(缺氧区,厌氧区)、储泥池采用玻璃钢盖板加盖处理,污泥浓缩脱水车间与污泥压滤车间对设备进行加盖,并设置集气罩收集上述污水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抽送至2台离子法活性氧除臭设施处理,处理后均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厂区种植了大量除臭效果较佳的绿植;营运期污泥经脱水后及时清运处理,避免长时间堆放。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与基础之间采取弹性连接;对厂区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等生环境敏感点,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氧化沟等水流及搅拌声音较大的区域采取加盖密闭;项目周边设置了大量绿化带,设置了实体围墙,减小了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栅渣经脱水干化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脱水处理后交由恩施市园林局制作园林绿化肥,并设置了污泥处置管理台账;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处理。
5、排污许可证
项目已于2019年07月18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22801562746007T001V,有效期2019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17日。
6、在线监测
建设单位已委托资质单位宜昌市巨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污水排放口安装了COD、氨氮、pH、总氮、总磷在线监测设备,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系且已于2021年4月完成了验收。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监测结论
(1)废水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总排污口排放废水中pH、悬浮物、氨氮(氨氮执行标准,括号外为水温>12℃是的标准,括号内为水温<12℃的标准。本次实际水温>12℃,执行标准为5mg/L)、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值均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2)无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正常调试运行期间,厂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氨气、臭气浓度均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
(3)有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正常调试运行期间,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氨气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值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排气筒标准限值。
(4)噪声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正常调试运行期间,项目厂界北侧、东北侧、西南侧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厂界南侧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2、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设置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齐全可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地表水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正常调试运行期间,在清江恩施城区段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200m、下游200m的 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基本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环境空气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正常调试运行期间,项目最近居民点氨气、硫化氢浓度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
东南侧居民点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加强各污水处理单元及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排污许可相关规定,落实自行监测、台账管理,填报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相关要求。
八、验收人员信息
建设单位:恩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东风大道302号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5307266206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验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恩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