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中国绿城、全国文明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一所以工为主,以水为特,走“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创新活校、和谐兴校”的发展道路,是一所“水电特色鲜明、人才培养出名、行业服务知名、国际交流有名”的创新型高职学校。
学院始建于1956年,原名南宁水利学校。1970年,更名为广西水电学校。2002年,升格为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广西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及自治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兼职教师1380余人,由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领航,部级科技英才领衔,全国水利职教名师、全国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广西卓越学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广西水利首席科学家、广西TRIZ创新方法首席专家领军,由“名家+名师+名匠”组成的高水平教师团队,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强的双师队伍。
学院开设有8个系2个教学部,开设55个专科专业、5个联办本科专业,覆盖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群、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群、智能制造专业群、现代信息技术专业群等八大专业群,全日制在校生逾2万人。建有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3个自治区级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42个校内理实一体化教学场所、生产性实训基地、308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打造了专业实践平台。
学院占地总面积约1100.13亩,分为长堽、里建两个校区,建筑总面积383760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鸟语花香,职业氛围浓厚,教育设施先进,积淀了浓郁的文化氛围,处处彰显人文关怀。
学院始终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作为办学主渠道。我们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500多家国内外龙头企业组建了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教育集团,在“人才培养、技术合作、基地共建、员工培训”等诸多方面开展合作,共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31个,共建八桂水利、百越电力等8个产业学院。
学院主动适应水利电力行业快速发展,依托学院国家级机电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与科研院所及企业联合开展技术合作90项,授权专利127项;近五年,为水利电力行业开展农村饮水、节水灌溉等员工培训20000人次,在行业内形成强大影响力。
学院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协同企业“走出去”,服务企业海外高质量发展。为东盟国家开展技术培训4000多人次,输出设计规范以及教学标准15个。1000多名优秀毕业生参与柬埔寨、越南、巴基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水利电力工程建设。
学院大力推动开放办学,派出200多名教师赴美国社区学院联盟、德国BBW应用技术大学、越南第二高级水利学校等开展国际职业教育交流。打造20余门双语课程,与柬埔寨、泰国、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定期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师生交流及技能竞赛,为留学生提供广阔的学习交流空间和开放式的活动场所。
建校65年来,学院培养了12万余名高技能优秀人才,活跃在祖国的大江南北、大河上下和电厂内外,他们中的大多数已经成为所在行业的大师工匠、知名专家和管理精英。有100多位优秀校友获得了“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等国家级荣誉称号,为国家水利水电事业和广西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以上数据更新于2021年12月27日)
关于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宣贯
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21年4月9日批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以下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4—2021,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3、4.1.6、5.6.1、5.15.3、6.1.12、7.1.11、7.1.13、7.3.8、7.11.3、7.12.4、8.3.15、8.3.16、8.3.18、8.3.2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同时废止。
《标准》是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的全面修订。作为排水领域的纲领性标准文件,随着近些年来排水工程领域的迅速发展,新版标准聚焦行业关注点,以突出排水工程系统性为基础,明确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组成和设计要求,针对排水管渠、泵站、污水和再生水处理以及污泥处理和处置等各组成部分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修订内容见附件一。
为帮助业内工程技术人员,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新版《标准》修编思路、全面地学习和理解《标准》的主要内容、认真地把握《标准》强制条款的精髓、深入地探讨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及审查中的疑难问题;从而提升工程设计水平,优化工程设计质量;同时了解和把握室外排水工作在城市水安全与治理领域的地位、作用和要求。经《标准》编写组同意,我单位决定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宣贯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培训班”,欢迎大家参加。
一、 主办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二、培训对象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图审查、质量验收及检测结构等单位从事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施工图审查及产品技术的人员。
三、时间、培训方式
2022年5月25日—27日,培训方式:线上授课(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
四、培训内容
1、《标准》的发展历程、适用范围及作用;
2、本次修订的背景、过程及修编原则;
3、修订的依据、以及为本次修订开展的专题研究内容及成果;
4、主要修订内容解析,及强制性条款的要点;
5、《标准》出台后设计及审查要点和应对策略;
6、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协调配合方法;
7、相关案例及现场交流。
8、城市水安全与治理的要求和方法
五、培训内容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来自《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的主要起草人员现场宣贯,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问题;《标准》主审侯立安院士还将结合《标准》作“城市水安全与治理”报告。
培训内容 |
主讲专家(拟定) |
资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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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贯 |
规范总体介绍 |
陈嫣 |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总工 |
内涝防治设计 |
吕永鹏 |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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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渠和泵站 |
李伦 |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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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计 |
王锡清(四院副总工), 赵明(四院工艺一所总工) |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 副总工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工艺一所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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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理处置设计 |
胡维杰(总工),卢骏营(副总工) |
上海市政总院第三设计院总工,副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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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工程电气和智慧化设计 |
李滨 |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副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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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安全与治理 |
侯立安 |
中国工程院院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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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污泥及水环境治理方案等 |
李成江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顾问总工 |
六、费用及报名办法
1、培训费2000元/人,10人以上集体报名按照优惠价1800元/人;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2、请参加学习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二)发至联系邮箱: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开班前发放开班学习通知,详告具体学习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
七、联系方式(《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联 系 人:王领全 13752275003(微信同),金晟 18622273726 (微信同)孙磊 13702113519(微信同)
联系电话: 13752275003, 13702113519 , 18622273726 ,022-27835639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新国标《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修订主要内容
1、补充和修改了部分术语
2、新增第3章排水工程,系统规定室外排水工程的组成和相互关系
3、规定雨水系统的设计流量
4、规定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5、调整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6、调整设计水质参考标准
7、调整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
8、新增排水管道进入综合管廊的相关规定
9、新增泵站和污水厂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10、新增污水厂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要求
11、新增地下或半地下污水厂设计的相关规定
12、新增周进周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的设计要求
13、新增膜生物反应器(MBR)、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BBR)的设计要求
14、新增气浮池、滤池和臭氧氧化技术的设计要求
15、删除土地处理的相关规定,细化人工湿地工艺的设计要求
16、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的设计要求
17、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和设计能力的规定
18、修改补充污泥厌氧消化的设计要求
19、新增污泥好氧发酵、污泥石灰稳定的设计要求
20、修改补充污泥干化、污泥焚烧的设计要求
21、新增除臭的设计要求
22、新增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排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附件二: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培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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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疑难问题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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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信息 |
单位名称: 税 号: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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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天津河西支行 账号:1200 1635 4000 5251 9625 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3103370821H ; 注册地址、单位联系电话: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 022-2783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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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报名学员请填写报名表,并及时发给:wanglingquan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