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积淀深厚,办学特色鲜明。1955年11月,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批复省水利局同意设立水利技术干部训练班,开启了我院水利职业教育之门,先后经历吉林省长春水利电力专科学校、吉林省水利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吉林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学校、吉林省水利水电学校、长春水利电力学校等历史沿革。2016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17年5月通过教育部审查性备案,首批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籍在校生9993人。多年来,学院始终情系水利,自强不息,积累了丰富的水利专业教育经验和资源,培养水利电力专业人才2.5万多人,成为松辽流域水利电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培养基地。经过全院师生的不懈努力,学院已成为一所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优良、技术服务能力较强,以水利、电力、测绘地理信息和建筑专业为主,信息类、管理经济类等相关专业协调发展的特色高职院校。
办学条件优良,师资力量雄厚。学院占地22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扩建工程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正在施工中,2023年初投入使用。固定资产2.3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11.9万元,馆藏图书30.4万册,电子图书17.7万册。学院现有教职工21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6人、副高级职称35人,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114人,省级以上认定的“双师型”教师23人。此外,还有特聘教授19人,督学5人,全国水利行业首席技师3人,全国水利职教名师7人,省水利厅直属单位50多位专家技师,长期作为我院兼职教师。学院行业办学优势鲜明,全省水库、电站、灌区作为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作为学院实践教学的练兵场。先后与中国电建集团、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吉林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吉林省天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合作建立3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校内建有水工模型、建材检测、土工实验、工程测量、无人机应用、电气安全、高低压电器、电气控制、金工实训等2O余个专业实训室以及省内唯一的66KV电力实训基地。
教育理念先进,育人成效显著。学院历经60多年的办学与发展,形成了“依托行业、产教融合、特色发展、人民满意”的办学理念,“立足水利、服务吉林、区域一流、面向全国”的办学定位和“修身报国、水利万物”的校训精神。学院设有水利系、电力系、测绘地理信息系、管理学院、建筑系、智能工程系、松江学院7个院系,开设水利工程、智慧水利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工程测量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健康管理、电子商务等40个专业,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智慧水利、智能电网电力技术、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新基建工程造价、5G商务被评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群,智慧水利专业群全面融入大水网建设。学院是中国水利教育协会职教分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水利职业教育集团理事单位,全国水利e教育平台发起成员单位。建院以来,全校师生在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累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54项,受表彰师生420余人次。近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85%以上。积极开展扩招工作,工作经验获得教育部认可,全国排名第37。
产教深度融合,注重交流合作。加强校际合作与交流,与长春理工大学签订“协作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与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省外高职院校互派教师交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合作。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华为集团签约共建ICT学院、与京东集团签约共建产业学院、与宁波三个阿姨有限公司签约共建家政学院,与中软国际、达内教育集团、凤凰卫视合作,分别成立面向人工智能、信创、数字媒体方向的产业学院,具有15个全国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与学院有长期就业合作的企业300余家,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企业90余家,其中五百强企业6家,为学生学习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学院是我省家政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发起单位,吉林省水利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发起单位。
立足行业发展,积极服务社会。学院在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培训,负责河湖长培训、河湖长制相关政策理论研究及学术交流等。2018年8月,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加挂吉林河湖长学院牌子,是全国首家经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河湖长学院,与河海大学合作共建的河海大学东北河湖长培训中心在我院挂牌,与浙江河(湖)长学院开展吉浙对口合作项目,河湖长学院工作得到了省领导的批示表扬。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实现全省1.8万余名河湖长培训全覆盖。学院是人社部、水利部认定的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累计开展“三类人员”、吉林省水库防洪调度等行业培训和鉴定2.5万余人。与河海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3所学校合作函授教育,累计毕业近万人,不断为社会输送高质量技能人才。
学校二期工程年底前大部分工程投入使用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院将继续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服务社会能力,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力争为东北振兴、吉林振兴和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培养和输送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关于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宣贯
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21年4月9日批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以下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4—2021,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3、4.1.6、5.6.1、5.15.3、6.1.12、7.1.11、7.1.13、7.3.8、7.11.3、7.12.4、8.3.15、8.3.16、8.3.18、8.3.2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同时废止。
《标准》是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的全面修订。作为排水领域的纲领性标准文件,随着近些年来排水工程领域的迅速发展,新版标准聚焦行业关注点,以突出排水工程系统性为基础,明确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组成和设计要求,针对排水管渠、泵站、污水和再生水处理以及污泥处理和处置等各组成部分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修订内容见附件一。
为帮助业内工程技术人员,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新版《标准》修编思路、全面地学习和理解《标准》的主要内容、认真地把握《标准》强制条款的精髓、深入地探讨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及审查中的疑难问题;从而提升工程设计水平,优化工程设计质量;同时了解和把握室外排水工作在城市水安全与治理领域的地位、作用和要求。经《标准》编写组同意,我单位决定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宣贯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培训班”,欢迎大家参加。
一、 主办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二、培训对象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图审查、质量验收及检测结构等单位从事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施工图审查及产品技术的人员。
三、时间、培训方式
2022年5月25日—27日,培训方式:线上授课(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
四、培训内容
1、《标准》的发展历程、适用范围及作用;
2、本次修订的背景、过程及修编原则;
3、修订的依据、以及为本次修订开展的专题研究内容及成果;
4、主要修订内容解析,及强制性条款的要点;
5、《标准》出台后设计及审查要点和应对策略;
6、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协调配合方法;
7、相关案例及现场交流。
8、城市水安全与治理的要求和方法
五、培训内容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来自《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的主要起草人员现场宣贯,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问题;《标准》主审侯立安院士还将结合《标准》作“城市水安全与治理”报告。
培训内容 |
主讲专家(拟定) |
资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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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贯 |
规范总体介绍 |
陈嫣 |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总工 |
内涝防治设计 |
吕永鹏 |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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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渠和泵站 |
李伦 |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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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计 |
王锡清(四院副总工), 赵明(四院工艺一所总工) |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 副总工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工艺一所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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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理处置设计 |
胡维杰(总工),卢骏营(副总工) |
上海市政总院第三设计院总工,副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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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工程电气和智慧化设计 |
李滨 |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副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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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安全与治理 |
侯立安 |
中国工程院院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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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污泥及水环境治理方案等 |
李成江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顾问总工 |
六、费用及报名办法
1、培训费2000元/人,10人以上集体报名按照优惠价1800元/人;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2、请参加学习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二)发至联系邮箱: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开班前发放开班学习通知,详告具体学习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
七、联系方式(《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联 系 人:王领全 13752275003(微信同),金晟 18622273726 (微信同)孙磊 13702113519(微信同)
联系电话: 13752275003, 13702113519 , 18622273726 ,022-27835639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新国标《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修订主要内容
1、补充和修改了部分术语
2、新增第3章排水工程,系统规定室外排水工程的组成和相互关系
3、规定雨水系统的设计流量
4、规定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5、调整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6、调整设计水质参考标准
7、调整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
8、新增排水管道进入综合管廊的相关规定
9、新增泵站和污水厂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10、新增污水厂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要求
11、新增地下或半地下污水厂设计的相关规定
12、新增周进周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的设计要求
13、新增膜生物反应器(MBR)、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BBR)的设计要求
14、新增气浮池、滤池和臭氧氧化技术的设计要求
15、删除土地处理的相关规定,细化人工湿地工艺的设计要求
16、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的设计要求
17、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和设计能力的规定
18、修改补充污泥厌氧消化的设计要求
19、新增污泥好氧发酵、污泥石灰稳定的设计要求
20、修改补充污泥干化、污泥焚烧的设计要求
21、新增除臭的设计要求
22、新增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排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附件二: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培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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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信息 |
单位名称: 税 号: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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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天津河西支行 账号:1200 1635 4000 5251 9625 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3103370821H ; 注册地址、单位联系电话: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 022-2783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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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报名学员请填写报名表,并及时发给:wanglingquan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