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彭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 招标条件
本彭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150吨/日,拟处理100吨/日餐厨垃圾和50吨/日家庭厨余及其他厨余垃圾项目二期将根据上位规划,结合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及处理需求,适时开展工程建设。新建内容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涉及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固液分离系统、沼气净化系统、沼气利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及配套公辅设施等。
本项目运营内容为对彭州市域内的餐厨垃圾提供收运、处理服务以及彭州市域内的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提供处理服务。本项目拟投资30263. 60万元(含工程建设、设备等费用约16870. 4万元,含项目用地费用约995.79万元、电力迁改费用约1250万元,并包含特许经营出让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彭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彭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3.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参加本次特许经营权出让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具有本项目所需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能力;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10日09时30分到2022年10月14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特许经营范围
2.1项目地点彭州市隆丰街道西河村(原大宝村)三组,桂花镇衡州村(原一龙村)交界处。
2.2项目规模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150吨/日,拟处理100吨/日餐厨垃圾和50吨/日家庭厨余及其他厨余垃圾;项目二期将根据上位规划,结合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及处理需求,适时开展工程建设。新建内容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涉及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固液分离系统、沼气净化系统、沼气利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及配套公辅设施等。
本项目运营内容为对彭州市域内的餐厨垃圾提供收运、处理服务以及彭州市域内的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提供处理服务。
本项目拟投资30263. 60万元(含工程建设、设备等费用约16870.4万元,含项目用地费用约9995. 79万元、电力迁改费用约1250万元,并包含特许经营出让金)。
2.3特许经营范围:
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为彭州市行政辖域全域。授权内容为: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到期后移交等环节。特许经营者仅对彭州市域内的餐厨垃圾提供收运、处理服务以及彭州市域内的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提供处理服务。当本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达到设计处理能力、处理规模后,新增厨余垃圾的处置需求通过签订
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解决。
2.4特许经营期限: 30年(含建设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