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置单位本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污泥,但有的单位为快速牟利,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接收污泥,并低价将污泥交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非法处置,导致污泥被违法倾倒污染环境。11 月 20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如皋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跨域审结三起由倾倒污泥引发的污染环境关联案件。
2018 年,脪陇公司经行政审批局批复同意,以一般固废污泥等为原料生产环保免烧砖。此后,脪陇公司以 175-350 元 / 吨的处置单价,自城市污水处理厂大量承接污泥处置业务,合同明确约定污泥不得转交他人处置,因实际处置能力有限,脪陇公司将大量污泥堆积于公司仓库内。
2021 年,辰饰帮脪陇公司竞标污泥处置业务的过程中,偶然得知了王柒、王拾经营的丸鸿公司可以将污泥加工成 " 营养土 "。经其牵线搭桥,脪陇公司及其实际经营人元枚和林久明知丸鸿公司实际并无污泥处置资质,所谓 " 污泥变成营养土 " 只是掩人耳目的 " 幌子 ",仍将刚刚竞得的污泥及脪陇公司仓库内堆放的污泥约 1.4 万吨,交给对方处置。后者将污泥交给周安、黄伟等驾驶员,运到王柒、王拾确定的四号圩基本农田,并向二人支付 60-80 元 / 吨的 " 处置费 "。拿到钱后,二人将污泥直接倾倒至农田。
此外,王柒、王拾还从其他公司接收污泥并向四号圩农田进行倾倒,并安排钱史在四号圩农田看管现场、指挥车辆倾倒污泥。王柒、王拾、钱史前后共倾倒污泥 2.4 万余吨。
经生态环境局认定,脪陇公司倾倒的污泥均系有害物质。涉案的四号圩农田经清理、开挖,清理出危险废物 40 余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4 万余吨(有毒物质),后由当地政府委托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经评估,王柒、王拾、钱史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 1883 余万元,脪陇公司、元枚、林久、辰饰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至少 608 余万元。
审理中,王柒、王拾及脪陇公司均与当地政府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自愿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脪陇公司和王柒、王拾等 8 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有毒有害物质,致使公私财产损失 100 万元以上,污染环境情节严重,均构成污染环境罪。综合考量涉案倾倒地点为农田、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涉案公私财产损失数额、认罪悔罪态度、退赃情况、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情况等量刑情节,作出判决。污泥处置单位脪陇公司被单处罚金 70 万元,脪陇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元枚、生产厂长林久、业务员辰饰、驾驶员周安、黄伟及下游直接实施倾倒污泥行为的王柒、王拾、钱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沉淀物即为污泥,其中含有重金属等物质,随意堆放存在较高的污染风险,未经有效处理处置,极易对地下水、土壤等造成二次污染,直接威胁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且本案的倾倒地点在农田、耕地,‘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农田倾倒有害物质的行为无论对生态环境还是对土地资源、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均有重大影响。本案的判决,彰显了人民法院贯彻 " 切实保护耕地 " 基本国策的决心,同时也提醒企业经营者和社会公众,任何以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经营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如皋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的顾雪红副院长说。(文中当事人皆为化名)
通讯员 陈方圆 程存存 现代快报 + 记者 严君臣
(校对 张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