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6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水业新闻 » 正文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英文译名:Chinese Society for Environmental Sciences,缩写为:CSE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1-25  来源: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  浏览次数:88
核心提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英文译名:Chinese Society for Environmental Sciences,缩写为:CSES。 第二条 本会是由全国从事环境保护的科技工作者,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科研、教育、管理、产业等领域的单位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环境科技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是国家环境保护事业和创新体系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
中国给水排水2026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中国给水排水2026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英文译名:Chinese Society for Environmental Sciences缩写为:CSES

第二条  本会是由全国从事环境保护的科技工作者,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科研、教育、管理、产业等领域的单位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环境科技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是国家环境保护事业和创新体系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行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坚持民主办会,发扬学术民主,倡导求真务实,发挥学术共同体作用,团结依靠广大会员和环境科技工作者,促进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知识的普及;培育和举荐环境科技人才,反映环境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维护环境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科学文化氛围,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的业务指导。

第六条  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网址:http://www.chinacses.org/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业务范围:

一、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二、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召开学术年会、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学术会议,营造良好学术环境,促进环境学科发展与技术创新。

三、开展环境保护科普工作,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环境科学知识与技术,提高全民环境科学素养。

四、为会员和环境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其意愿和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组织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开展职业水平评价和认证;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表彰奖励,举荐优秀人才。

五、有序承接政府委托的工作和转移的职能。

六、建设环境智库,针对环境保护领域的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管理政策和产业发展等组织相关研究,为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或机构提供咨询建议。

七、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接受委托,开展科技评价、技术鉴定。受政府部门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学科)发展需要,举办相关展览展示和技术交流。提供科技成果引进、推广和交易服务,推动产学研用结合。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环境保护领域学术、科普、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期刊图书资料、音像和多媒体制品。

八、推动国际民间环境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环境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促进环境保护领域科技人才职业资格国际互认。

九、发挥学术共同体自律功能,推动建立学术诚信与监督机制,促进良好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十、兴办符合本会宗旨的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章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  入会条件:

一、个人会员

(一)普通会员

拥护本会章程,愿意加入本会、参加本会工作的环境科技工作者或其他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

(二)高级会员

拥护本会章程,愿意加入本会、参加本会工作并工作 年以上的环境科技工作者,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或管理水平,在本领域取得较好的科技成果或工作业绩。

(三)会士

会士为本会会员的最高荣誉学术称号。在环境保护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科技工作者,且作为本会高级会员会龄 年以上,经会士提名委员会提名,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后可授予本会会士。作为中国科学院及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本会会员授予本会会士,不受上述会龄限制。会士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制度由理事会决定。

(四)学生会员

热心环保事业,拥护本会章程,愿意加入本会的环境及相关专业的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五)外籍会员

热心环保事业,拥护本会章程,愿意加入本会的外籍专业人士。加入本会的港、澳、台专业人士参照外籍会员管理。

二、单位会员

热心环境保护事业,愿意加入本会,遵守本会章程,参与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单位,包括:

1.从事环境保护及相关领域的科研、教学、生产和服务,并具有良好环保形象和社会声誉的企事业单位;

2.地方各级环境学会,其他依法注册与环境科学相关的学术性或公益性社会团体;

3.关心环境保护事业的其他机构和组织等。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入会由理事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境外会员须经中国科协备案后方可加入本会;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后,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四、环境科技工作者参加本会会议、培训等业务活动并交纳活动费用者,可申请成为本会普通会员并免缴相应额度会费。捐赠、支持本会业务活动、为本会做出贡献的单位,经申请批准可成为单位会员,并可免缴相应额度会费;

五、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违背职业道德的个人,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具备申请本会会员的资格。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含学生会员、境外会员);

二、参加本会及分支机构活动的优先权、优惠权;

三、可优先、优惠或无偿获得本会有关刊物、学术资料和相关信息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单位会员可优先、优惠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

六、具有获得本会表彰奖励、人才举荐的资格;

七、会员单位可选派一位会员代表,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可相应推荐一位符合条件的特邀理事或特邀常务理事,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代表本单位行使本会《章程》和有关规定认定的单位会员权力,参与本会有关工作;

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二、积极参与并宣传本学会的各项活动;

三、积极协助本会工作,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为本会的发展献策出力;

四、向本会反映学科发展和相关产业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五、积极协助本会发展会员;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不缴纳会费超过一年或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经本会提示仍不改正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对本会的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由组织工作委员会提出议案,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  每年 12  15 日是本会会员日。

第十六条  会员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理事会另行制定。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

三、选举产生监事会;

四、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八、决定本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经理事会决定召开,须有 2/3 以上代表出席方能举行,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 1/2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 年。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本会秘书处提出建议,理事会批准执行。

第二节  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年,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一、理事会组成原则:由适当比例的专家学者、一线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单位会员代表组成,能代表环境保护各专业领域,并体现新老交替的原则。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中应有合理的年龄结构和相当比例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理事条件:应为本会会员,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专业或本业务领域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学风正派,热爱本会事业,有精力参加本会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和管理人员。

三、理事会的产生:由上一届理事会成立改选换届领导机构并提出换届方案,在秘书处组织下由本会各分支机构、地方环境科学学会、单位会员及有关部门采取选举或协商推荐的方式产生理事候选人;理事候选人名单经上一届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四、理事的变更,包括增补、更替、辞去、罢免等,经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核,由理事会审议批准,并向下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聘任、解聘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发展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和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本会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在理事会工作中,理事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建议权、监督权。位及以上理事可联名提出理事会议案。特邀理事、特邀常务理事作为单位会员代表,具有建议权、监督权,可受邀出席理事会扩大会议或列席理事会,并参与有关事项的审议。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3 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时,经常务理事会决定,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第二十六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二条中除第二、四、十项以外的职权。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会人数的1/3

第二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 2/3 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时,由理事长提议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设立名誉理事长和名誉理事,名誉理事长由不再担任学会理事会领导职务的上一届理事长担任,名誉理事由不再担任学会理事会职务的上一届常务理事担任,任期与理事会相同。名誉职务的授予,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征得被授予者本人同意。

第三十条  理事会按有关规定建立党组织。

第三节  监事会

第三十一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人选,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会员代表大会委托负责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依据《章程》履行职责情况,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 人,监事 人,年龄不得超过70岁,任期与理事会相同。原则上监事长由退出理事会的往届理事会领导担任,监事由退出理事会的往届理事担任。监事应自愿担任,公正、诚实、坚持原则,有能力和精力承担监事职责。

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学会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换届留任监事不超过上一届全体监事的2/3。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监事会。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是否按照学会的规章开展工作、作出的决议是否符合程序,理事、常务理事和理事会领导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监督本会财务工作。监事长主持监事会工作,安排监事的监督工作。

第三十四条  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召开会议应通知监事会派监事列席,由监事确定参会人数是否达到法定人数,会议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表决方式是否符合规则,所作出的决议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等。

第三十五条  理事会有不当行为时,监事会应提出纠正要求。理事违反《章程》或长期不能履职,监事会可向理事会提出终止其理事资格的提议。会员或分支机构对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处罚有异议时可向监事会申诉。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作出决议须得到半数以上监事的同意。监事会向会员公开工作报告,有关正式文件须存入本会档案。

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工作所需费用列入本会预算,监事会的日常事务工作由学会秘书处承担。

第四节  负责人

第三十八条  本会负责人是指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秘书长。上述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秘书长为专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2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九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秘书长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四十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由上一届理事会酝酿提名,报业务主管单位和业务指导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会员代表大会和新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报业务主管单位和业务指导单位审核,由会员代表大会 2/3 以上代表表决通过,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四十一条  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理事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和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理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二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并可视情况委托副理事长或秘书长行使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办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根据理事或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审核决定本会有关重大事项。

第四十三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工作,组织实施本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报常务理事会审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及其薪酬福利待遇;

五、处理学会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十四条  本会设专、兼职副秘书长 至 人,协助秘书长工作。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必要时可提前征求业务指导单位意见。

第五节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

第四十五条  理事会可根据学科发展和本会工作需要,决定设立若干工作委员会、分会和专业委员会(统称分支机构)。

第四十六条  分支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分支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会员在本会规定业务范围内开展与该分支机构职能相关的活动。

关于各分支机构的名称、组成原则和业务范围等,由秘书处提出意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确定。

第四十七条  分支机构实行委员会制,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一般由学术带头人担任,由本会秘书长提名,经该分支机构委员会或筹委会选举,报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批后聘任;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本会秘书处备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任期为 3  5 年,由委员会提出,报本会秘书处批准。

分支机构的委员应是专业水平较高或活动能力较强,且热心本会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或管理人员,由个人自愿申请或有关单位推荐,经分支机构委员会批准加入。分支机构委员应为本会会员。

分支机构可设常务委员会,与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任期一致。

第四十八条  本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第四十九条  本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代表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名称、组成原则和业务范围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确定。

第五十条  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应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xxxxxxx工作委员会(分会、专业委员会、代表处、办事处),不得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

第五十一条  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业务活动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第五十二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 2 届。

第五十三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必须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第五十四条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五条  本会设秘书处为办事机构。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根据本章程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开展工作。秘书处由若干专兼职工作人员组成,并根据需要设若干工作部门和内设机构。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五十六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七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本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十八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的支出,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经费收支使用情况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监督,并向会员公开。

第五十九条  秘书处按国家对社团的管理规定,建立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资料应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十条  本会资产属于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资产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第六十一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接受财务审计。

第六十二条 本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薪酬制度由秘书长制定,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后向会员公开;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六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改选换届领导机构提出章程修改草案,经理事会审议同意,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六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六十五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六十六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经2022410日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八条  本会向会员及社会公开章程、负责人、组织机构信息、年度工作报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本会接受、使用社会捐赠和政府资助的情况。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七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微信扫一扫关注中国水业网/>
</div>
<div class=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活性污泥工艺原位改造 直播时间:2025年11月13日(周四)14:30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 跨国公司能源转型与低碳创新--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研究生课程:环境工程技术前沿(2025级第3期)
直播主题:污泥高效低能耗脱水装备和节能焚烧工艺的应用与推广  本次直播将会分享以下内容:1.污泥高效低能耗脱水路线;  2. 污泥低成本焚烧路线;3.污泥低成本处置设备的介绍。      今天我们很荣 直播--6月11日下午丨《智慧水厂评价标准》 宣贯会 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讲人:陈燕波(中国市政中南院副总工程师)  收起  2025-06-1
直播主讲人:陈达 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讲报告:溴代聚合物阻燃剂的环境转化与风险 苏伊士亚洲 程忠红 直播题目:破局·共生·零碳未来——污泥处理处置的绿色革新路径  本次直播将会分享以下内容:  1.污泥处理处置现状与发展趋势  2.零碳处理技术路径与创新  3.低碳污泥处理处置项
中国给水排水2025年污泥处理处置论坛(上海)(6月4日全天) 同期举办世环会-污泥处置主题展 2025年6月4-6日 (请提前扫描二维码免费报名,限200人;会议现场抽大奖——华为手机等) 康碧热水解高级厌氧消化的全球经验和展望 直播时间:2025年4月11日(周五) 14:00—16:00 2025-04-11 14:00:00 开始
WaterInsight第14期丨水中新污染物高级氧化降解机制探索 直播时间:2025年1月25日(周六)10:00-11:00 2025-01-25 10:00:00 开始 直播报告题目:城市更新政策背景下的供排水设施建设改造技术方向 1、城市更新由来 2、城市更新政策导向 3、供排水设施建设改造技术方向 3.1供水条例与排水条例要求 3.2供排水管网建设改造技术路径 3
直播:《新国标下饮用水典型嗅味物质管控:在线识别、逐级强化、精准控制,保障供水安全与品质》 臭和味,是饮用水水质中的敏感指标,常引发用户投诉。自新标准《GB5749-2022》实施以来,要求饮用水臭和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2024年排水年会 直播时间:2024年11月30日(周六) 08:30—18:00 2024-11-30 08:30:00 开始
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研究生课程环境工程技术前沿系列讲座:环卫设施异味控制研究与实践 直播时间:2024年11月27日(周三)13:30—15:00 2024-11-27 13:30:00 开始 报告题目:未来城乡生态环境低碳可持续发展对策与绿色技术研究进展   报告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  马军  教授
因泥制宜选择污泥干化技术 直播时间:2024年11月26日(周二)14:00 2024-11-26 14:00:00 开始 11月14日上午丨2024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水务博览会 直播时间:2024年11月14日(周四)10:00-13:00 2024-11-14 10:00:00 开始
中国水协团体标准《城市供水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技术规程》宣贯会通知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直播:中国水协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城镇水环境专业委员会2024年年会 直播时间:2024年11月1日(周五) 08:30—18:00 2024-11-01 08:30:00 开始
全球水务前沿科技创新技术研讨会 直播时间:2024年10月31日(周四) 10:00—12:00 2024-10-31 10:00:00 开始 直播:2024年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系列活动“城市水安全与绿色可持续循环发展”论坛 直播时间:2024年10月27日(周日) 09:00—17:00 2024-10-27 09:00:00 开始
城市有机固废(餐厨厨余、污泥和渗滤液)技术现况及发展趋势 直播时间:2024年10月23日(周三)13:30 2024-10-23 13:30:00 开始 2025年《中国给水排水》主办的主要会议- 中国给水排水2025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六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同期召开固废大会、工业污泥大会、渗滤液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
直播|沙特全球水务创新奖路演发布会 直播时间:2024年9月27日(周五)10:45—12:15 2024-09-27 10:45:00 开始 苏伊士工业园区绿色低碳环境治理方案 直播时间:2024年9月30日(周一)9:30—11:30 2024-09-30 09:30:00 开始
主 讲 人:江峰 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讲报告:硫基生物技术助力废水低碳处理  时间:2024年9月14日(周六),10:00-11:00          主讲人:江峰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水质安全与高品质供水研讨会 直播时间:2024年8月30日(周五)13:30—17:30 2024-08-30 13:30:00 开始
先进水技术博览(Part 16)| 紫外线水处理技术探索与实践 直播时间:2024年8月31日(周六)上午10:00-11:00 2024-08-31 10:00:00 开始 肖威中博士--美国污水处理概述 直播时间:2024年9月2日(周一)20:30—22:00 2024-09-02 20:30:00 开始
北京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跨界交流活动--活动主题:AI时代的污水资源化应用创新  涉及领域:污水资源化、人工智能、物联网  召集人:曹效鑫 博士  活动时间:8月21日下午  活动地点:北京未来设计园区 报告人:程忠红,苏伊士亚洲 高级技术推广经理 直播题目:污泥干化技术的选择  内容: 	不同干化设备的特点及适用性 	污泥干化系统的选择依据 	干化在污
中国水协团体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碳减排评估标准》宣贯会通知  报告人:王秀蘅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直播时间:2024年7月17(周三)14:00-16:00 2024-07-17 14:0 苏伊士 程忠红 :反硝化滤池在污水脱氮中的差异化应用 直播时间:2024年7月2日(周二)14:00—16:00 2024-07-02 14:00:00 开始
先进水技术博览(Part 15)|低碳型装配式污水厂探索与实践 直播时间:2024年6月29日(周六)上午10:00-11:00 2024-06-29 10:00:00 开始 吴迪   博士: 百年持续迭代,新型生物膜工艺在提质增效、督察常态化背景下的典型应用 直播时间:2024年6月20日(周四)14:00—16:00 2024-06-20 14:00:00 开始
Paul Westerhoff院士、王鹏教授等人领衔空气取水学术与科技高端论坛 直播时间:2024年6月8日(周六)08:50 2024-06-08 08:50:00 开始 报告题目:《湖南省排水系统溢流控制技术导则》解读及相关技术探讨  报告人简介:  尹华升,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湖南省非开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湖南排水协会副秘书长;
Water & Ecology Forum: 水与生态新起点 直播时间:2024年5月24日(周三)14:30 2024-05-24 14:30:00 开始 中国水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方向 直播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14:00—16:00 2024-05-28 14:00:00 开始
5月22日下午丨《城镇排水管网系统诊断技术规程》宣贯会 直播时间:2024年5月22日(周三)14:00-16:00 2024-05-22 14:00:00 开始 双碳背景下污泥处置资源化路径探索--杜炯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第四设计院总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上海土木工程学会会员、复旦大学资源
JWPE 网络报告/用于快速现场废水监测的折纸微流体装置 直播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9:00 2024-05-13 19:00:00 -杨竹根  英国克兰菲尔德大学教授、高级传感器实验 紫外光原位固化法管道修复全产业链质量控制倡议 直播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9:00-16:30 2024-05-07 09:00:00 开始
华北院 马洪涛 副总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应与不应——海绵城市建设正反案例1 直播时间:2024年4月30日(周二)9:30 2024-04-30 09:30:00 开始 高效纳滤膜:中空纤维纳滤膜的特点与应用 直播时间:2024年4月27日(周六)10:00-11:00 2024-04-27 10:00:00 开始-先进水技术博览(Part 14)
聚力水务科技创新、中德研讨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特邀德国亚琛工业大学Max Dohman 直播时间:2024年4月14日(周日)15:00 2024-04-14 15:00:00 开始 康碧热水解高级厌氧消化的全球经验和展望 | 北京排水集团高安屯再生水厂低碳运营实践与探索 直播时间:2024年4月10日(周三)14:00—16:00 2024-04-10 14:00:00 开始
世界水日,与未来新水务在深圳约一个高峰论坛 直播时间:2024年3月22日(周五)08:30—17:30 2024-03-22 08:30:00 开始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直播时间:2024年3月14日(周四)14:00 2024-03-14 14:00:00 开始    题目:占地受限情况下的污水厂水质提升解决方案 主讲人:程忠红, 苏伊士亚洲 高级
华北设计院:高密度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巩固提升要点分析 直播时间:2024年3月4日(周一)9:30 2024-03-04 09:30:00 开始 2月23日|2024年“云学堂科技学习周”暨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设计师技术交流与分享论坛 直播时间: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9:00—17:00 2024-02-23 09:00:00 开始
2月22日|2024年“云学堂科技学习周”暨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设计师技术交流与分享论坛 直播时间: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9:00—18:00 2024-02-22 09:00:00 开始 2月21日|2024年“云学堂科技学习周”暨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设计师技术交流与分享论坛 直播时间: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9:00—18:00 2024-02-21 09:00:00 开始
大湾区青年设计师论坛直播预告(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设计师技术交流论坛)  “醒年盹、学好习、开新篇”2024年“云学堂科技学习周”暨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设计师技术交流与分享论坛 山东日照:“乡村之肾”监管装上“智慧芯”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农村办负责人时培石介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被称为“乡村之肾”,对于农村水环境的改善发挥着重要作用
人工湿地国际大咖/西安理工大学赵亚乾教授:基于人工湿地技术的污水净化之路 直播时间: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19:00 2024-01-30 19:00:00 开始 马洪涛院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与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的一些思考 直播时间:2024年1月25日 10:00 2024-01-25 10:00:00 开始
2024年水务春晚 直播时间:2024年1月18日(周四)18:00—22:00 2024-01-18 18:00:00 开始 《以物联网技术打造新型排水基础设施》 直播时间: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15:00 2024-01-11 15:00:00 开始--刘树模,湖南清源华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
WPE网络报告:作者-审稿-编辑视野下的高水平论文 直播时间: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19:00 2024-01-10 19:00:00 开始 核心期刊:中国给水排水》继续入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中国给水排水核心科技期刊
直播丨《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宣贯会 直播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9:30—11:00 2023-12-27 12:00:00 开始 【直播】【第五届水利学科发展前沿学术研讨会】王浩院士:从流域视角看城市洪涝治理与海绵城市建设
先进水技术博览(Part 13)|水回用安全保障的高效监测技术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城镇水环境专业委员会2023年年会暨换届大会 直播时间:2023年12月16日(周六)08:30—18:00 2023-12-16 08:30:00 开始
第二届欧洲华人生态与环境青年学者论坛-水环境专题 直播时间:2023年12月9日(周六)16:00—24:00 2023-12-09 16:00:00 开始 JWPE网络报告:综述论文写作的一点体会 直播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19:00 2023-11-30 19:00:00 开始
WaterInsight第9期丨强志民研究员:紫外线水消毒技术 再生水 水域生态学高端论坛(2023)热带亚热带水生态工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会议 直播时间:2023年11月29日(周三) 09:00—17:40 2023-11-29 09:00:00 开始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智慧水务与科技创新高峰论坛 直播时间:2023年11月25日(周六) 13:30 2023-11-25 13:30:00 开始 中国水协团体标准《城镇污水资源与能源回收利用技术规程》宣贯会通知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2023年11月14日9:00线上举行直播/JWPE网络报告:提高饮用水安全性:应对新的影响并识别重要的毒性因素 直播主题:“对症下药”解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难题   报告人:陈智  苏伊士亚洲 技术推广经理 直播时间:2023年11月2日(周四)14:00—16:00 2023-11-02 14:00:00 开始
10月29日·上海|市政环境治理与水环境可持续发展论坛 BEST第十五期|徐祖信 院士 :长江水环境治理关键      直播时间:2023年10月26日(周四)20:00—22:00 2023-10-26 20:00:00 开始
《水工艺工程杂志》系列网络报告|学术论文写作之我见 直播时间:2023年10月19日(周四)19:00 2023-10-19 19:00:00 开始 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技术研讨会 直播时间:2023年10月20日13:30-17:30 2023-10-20 13:30:00 开始
技术沙龙 | 先进水技术博览(Part 12) 直播时间:10月14日(周六)上午10:00-12:00 2023-10-14 10:00:00 开始 直播题目:苏伊士污泥焚烧及零碳足迹概念污泥厂 主讲人:程忠红 苏伊士亚洲 技术推广经理  内容包括: 1.	SUEZ污泥业务产品介绍 2.	全球不同焚烧项目介绍 3.	上海浦东污泥焚烧项目及运营情况
中国给水排水第十四届中国污泥千人大会参观项目之一:上海浦东新区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水工艺工程杂志》系列网络报告 直播时间:2023年9月26日 16:00  王晓昌  爱思唯尔期刊《水工艺工程杂志》(Journal of Water Process Engineering)共同主
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第八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同期召开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排水管网大会  (水环境综合治理)  同期召开中国给水排水 2024年 海绵城市标准化产业化建设的关键内容 结合项目案例,详细介绍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技术体系及标准体系,探讨关键技术标准化产业化建设的路径,提出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
报告题目:《城镇智慧水务技术指南》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 主讲人简介:  简德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总院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信息技术委员会副主 第一轮通知 | 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主办单位:国际水协,中国科学院  联合主办单位:《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等
技术沙龙 | 先进水技术博览(Part 11) 直播时间:8月19日(周六)上午10:00-12:00 2023-08-19 10:00:00  广东汇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湛蛟  技术总监  天津万 中国水业院士论坛-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微信公众号cnww1985):自然—社会水循环与水安全学术研讨会
WaterInsight第7期丨掀浪:高铁酸钾氧化技术的机理新认知及应用 直播时间:2023年8月5日(周六)上午10:00-11:00 2023-08-05 10:00:00 开始 直播:“一泓清水入黄河”之山西省再生水产业化发展专题讲座 直播时间:2023年7月23日(周日 )08:00-12:00 2023-07-23 08:00:00 开始
珊氮自养反硝化深度脱氮技术推介会 直播时间:2023年7月21日(周五) 欧仁环境颠覆性技术:污水厂扩容“加速跑”(原有设施不动,污水处理规模扩容1倍!出水水质达地表水准IV类标准!),推动污水治理提质增效。  诚征全国各地污水厂提标扩容工程需求方(水务集团、BOT公司、设
直播预告|JWPE网络报告:自然系统中难降解污染物去除的物化与生化作用及水回用安全保障 中国给水排水 直播题目: 高排放标准下污水中难降解COD的去除技术     报告人:苏伊士亚洲 技术推广经理 程忠红
WaterTalk|王凯军:未来新水务 一起向未来  For and Beyond Water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水处理与回用专业委员会以网络会议形式举办“水与发展纵论”(WaterTalk)系列学术报 5月18日下午 14:00—16:00 直播  题目: 高密度沉淀池技术的迭代更新 主讲人: 程忠红 苏伊士亚洲 技术推广经理  大纲:  高密池技术原理 不同型号高密池的差异和应用区别 高密池与其他
BEST|绿色低碳科技前沿与创新发展--中国工程院院士高翔教授  直播时间:2023年4月30日 14:00—16:00 2023-04-30 14:00:00 开始 日照:“碳”寻乡村振兴“绿色密码”  凤凰网山东    乡村生态宜居,乡村振兴的底色才会更亮。我市坚持乡村建设与后续管护并重,市、区、镇联
BEST论坛讲座报告第十三期(cnwww1985):全球碳预算和未来全球碳循环的不稳定性风险 The global carbon budget and risks of futur 国际水协IWA 3月17日直播:3月17日 国际水协IWA创新项目奖PIA获奖项目介绍分享会 直播时间:2023年3月17日 9:00—11:30 2023-03-17 09:00:00 开始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云中漫步-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及云计算的威立雅智慧水务系统Hubgrade 直播时间:2023年3月15日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会议通知 | 2023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峰论坛(清华大学王凯军教授团队等)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