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削减洞庭湖流域总磷污染负荷,构建“一江一湖四水”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总磷污染控制方案(2026-2030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方案提出,到 2030 年,全省国控断面总磷平均浓度较 2025 年下降 10%,各市州国控断面总磷平均浓度及四水流域重点断面总磷浓度达到本方案控制目标;长江干流湖南段总磷浓度稳定达到Ⅱ类;洞庭湖总磷平均浓度总体稳定,其中:东洞庭湖总磷浓度≤0.06 毫克/升,西、南洞庭湖稳定达到Ⅲ类;黄盖湖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大通湖、华容东湖、珊珀湖、北民湖等内湖总磷浓度达到国家或省级考核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