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亿!广东清远高新区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2026-08-24 09:44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月21日,广东省清远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原龙塘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
建设规模:新建水质净化厂,处理规模为6万立方米/天,占地面积约20818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新增钢筋砼结构的粗格栅及提升泵(土建利旧)、细格栅渠、曝气沉砂池、精细格栅渠、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MBBR生化池、泥水分离池、高效沉淀池、紫外消毒及计量渠、废水池、储泥池各1座,新建框架结构的鼓风机房、次氯酸钠投加间、四层综合用房、碳源投加间、污泥脱水间、废液间、进出水监测间、配电间、机修间及库房各1座。本项目含有电力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86,946,387.33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1,799,054.83元,暂估价为73,018,093.75元,暂列金额为8,936,609.52元),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均不得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未经招标人批准,结算价不包含暂列金额。
公告如下:
清远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原龙塘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清发改投审[2025]39号及清建初行审[2025]010 号批准,建设资金由通过申请专项债券解决,使用市级额度,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上级补助资金等,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远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原龙塘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原龙塘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441800-04-01-895170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
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0763-3372973
地址:清远市新城鹿鸣路8号之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燕芬、梁昊燊 联系电话:020-88138686-8002/1326875118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3号五山科技广场C座金华园区726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3370722
三、建设地点:清远高新区金沙工业园内。
四、项目概况:新建水质净化厂,处理规模为6万立方米/天,占地面积约20818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新增钢筋砼结构的粗格栅及提升泵(土建利旧)、细格栅渠、曝气沉砂池、精细格栅渠、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MBBR生化池、泥水分离池、高效沉淀池、紫外消毒及计量渠、废水池、储泥池各1座,新建框架结构的鼓风机房、次氯酸钠投加间、四层综合用房、碳源投加间、污泥脱水间、废液间、进出水监测间、配电间、机修间及库房各1座。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建设规模:新建水质净化厂,处理规模为6万立方米/天,占地面积约20818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新增钢筋砼结构的粗格栅及提升泵(土建利旧)、细格栅渠、曝气沉砂池、精细格栅渠、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MBBR生化池、泥水分离池、高效沉淀池、紫外消毒及计量渠、废水池、储泥池各1座,新建框架结构的鼓风机房、次氯酸钠投加间、四层综合用房、碳源投加间、污泥脱水间、废液间、进出水监测间、配电间、机修间及库房各1座。本项目含有电力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86,946,387.33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1,799,054.83元,暂估价为73,018,093.75元,暂列金额为8,936,609.52元),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均不得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未经招标人批准,结算价不包含暂列金额。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时,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是指:
(1)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结果为未被锁定状态,或查询结果为空白无数据(提供网页截图)。
(2)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无在建工程(提供网页截图)。注: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查询“个人工程业绩”,且所列的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或投标人已提供该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备案表)证明文件;③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显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非本人;④有建设项目但能提供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人员变更证明材料;⑤有建设项目但该项目为项目负责人原单位项目。
备注: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及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其中:广东省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广东省外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规(2025)3号文的规定)。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拟派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未被招标人列入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单位名单。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类别内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进行评审时进行网上查询核实,如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截图为准。)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十、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763-3372973
地址:清远市新城鹿鸣路8号之9
十二、其他约定: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以下条款:
为支持清远市“百千万工程”建设,根据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与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联合印发《清远市“公益+微利”模式推动“百千万工程”工作指引(试行)》及《清远市“公益+微利”模式推动“百千万工程”工作指引(试行)补充细则》文件精神,本招标项目评分因素包含公益资信加分项。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响应公益资信加分项。潜在投标人决定响应公益资信加分项的,潜在投标人应确保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清远市“百千万工程”公益资信积分卡》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均为有效状态。
招标人: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