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酿酒废水综合治理
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酿酒废水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办环资【2008】26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30%,企业自筹70%, 招标人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发改办环资【2008】2601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9021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
2.2建设规模:改造包括废水处理(含现有的废水处理站A区、B区、C区和D区)的工艺流程,更
换和改造老旧设备、增加必要处理设备,改(扩)建及新建废水处理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改建、增建废水处理管网工程(包括站外管网和站内工艺管道)、电气等;
2.3招标范围:对本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及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2010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3月28日至 2013 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投资监督部(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注: 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外,其它验原件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4 月19 日9 时0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3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0831-3567307
传 真: 0831-356652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华星路16号在水一方2楼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28-87774687
传 真: 028-8777468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