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项目编号 | GC20130515027 | 所属地区 | 广安-广安区 |
项目名称 | 广安市花园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
发布时间 | 2013年05月15日 | 截止时间 | 2013年05月21日15时00分 |
比选公告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安市花园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建设地点 | 广安区花园路100号(花园水厂内) |
实施时间 | 勘察、设计工期50个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工程规模:新建F型格栅过滤器、清水池、滤池、反冲洗间、加氯间、回收水池。扩建原配水井、原配水泵房和加压设备,更换絮凝池老化设备。扩建规模由5万m3/d半成品水扩建至10万m3/d成品水。设计控制工程投资 6337 万元。 |
建设资金 | 自筹,已落实 |
其他 |
勘察设计1 | 广安市花园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乙级及以上资质 。
(3)其他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水利水电或给排水工程专业,;2、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岩土工程或水工环地质勘察类相关专业,;3、业绩要求:近3年(2010年-2012年)已完成 3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总投资为6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厂工程类设计;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联合体参加比选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以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参加比选活动均以牵头人名义进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比选申请人采取A种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转账凭证递交或传真至比选人并注明工程名称;6、现场抽取时的审核资料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
(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title="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3年05月15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3年05月21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安市工行中桥分理处
账 号: 231655210902210161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 单位:万元 |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勘察设计1 | E.固定价 | / | 86.91 | 4.35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3年05月21日15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广安市广宁南路2号(爱众大厦12楼)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 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花园路100号
邮 编:
联 系 人: 刘永炬
联系电话: 0826-2413606
传 真: 0826-2413606
电子邮件(E-mail):
2013年05月15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