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皮肤病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丰城市皮肤病医院迁建项目
2、建设项目概要
丰城市皮肤病医院迁建项目拟建于丰城市新城区商贸物流城A-e-5-1号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6667平方米(折合为40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4408平方米,绿化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32849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8475平方米(包括门诊大楼10857平方米,住院大楼16393平方米,连廊1225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374平方米(即地下车库面积)。以及院内道路、绿化、亮化、保健休闲等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总投资为6548.2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407.31万元,设备购置费469.97万元,安装费36.58万元,工程其它费用322.53万元,基本预备费用311.82万元。
3、产污环节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病房及门诊用水、食堂用水、被品洗涤用水等,绿化用水不外排,医院用水量为152.68m3/d,废水产生量为115.74 m3/d,42245.1m3/a;排水量为109.95 m3/d,40131.75m3/a。
拟建项目采用电源作为动力,废气主要对厨房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发电机燃油废气和汽车尾气。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水泵、柴油发电机、空调压缩机、油烟净化器、停车场汽车、门诊部人群等,其源强声级为65~95dB(A)。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其中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声环境现状
声环境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a类标准。
(2)水环境
据调查,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地和取水口。各监测断面各项监测指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3)环境空气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各项指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4)地下水
本项目所在地属地下水质量Ⅲ类区,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①项目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2)水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
(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四、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是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噪声,项目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等措施降噪。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是土方挖掘、场地平整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粉尘污染。评价建议项目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和工期,定期洒水。
(3)固废防治措施
主要为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的回用生产,部分泼洒地面降尘。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2.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2.1.1食堂油烟
项目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净化率达到85%),处理后的烟气经烟道排放。排放浓度约为1.5 mg/m3,排放量为0.018t/a。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1.2无组织排放气体
医院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拟通过设置地埋式污水站,绿化隔嗅、吸味,加强通风等措施后已不至影响院区周边环境。但为进一步降低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减轻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评价提出如下防治措施:
(1)面临居民较多的界墙全部做乔木-灌木-乔木三层结构的绿化隔离带。种植抗污能力较强的乔木,如榕树、芒果、女贞等。在其它厂界四周也应预留5~20m的绿化树木隔离带。主要臭气源的周围应种植抗害性较强的乔灌木,如夹竹桃、棕润等。
(2)加强管理
对污泥的堆放、运输和处理处置过程进行严格管理,污泥脱水后要及时清运,在污水处理构筑物停产检修时,池底积泥会因暴露而散发臭味,应及时清除积泥,提高作业效率,减少污泥暴露时间。
(3)其他必要措施
延长曝气池中的污泥龄以减少恶臭污染物。
2.1.3发电机燃油废气
本项目采用一台备用柴油发电机,功率为1100KW,发电机燃油产生的废气中含有烟尘、SO2、NOX等大气污染物。发电机仅在停电或出现紧急事故时运行发电,使用次数很少,发电机排放的废气引至屋面排入大气,因此对医院附近的居民产生影响较小。
2.1.4汽车尾气
①外界源强分析
本项目北侧为龙光大道,该道路上的来往车辆将会产生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但是由于室外环境较空旷,空气流动较大,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较小。
②医院内污染源强分析
住院大楼和门诊楼地下设地下停车场,共配置车位175个,其中地上停车位76个,地下停车位99个,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4374平方米。
本项目设计地下车库层高3.0米,地下室烟气主要通过专用烟气管道排往室外非主要人员出入口,烟气管道设置在烟道井内,排放口高于人员活动区,对环境影响较小。
2.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医院拟将院内综合废水汇总经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其中医院食堂产生的含油废水应当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医院其他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送到丰城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本项目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原则,污水处理拟采用的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氧化氯消毒”。
根据同类型污水治理情况类比,可知本工艺COD去除率67%、SS去除率73%、BOD5去除率75%,消毒效果明显,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经污水管网送交丰城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平原排渍道排入抚河故道。
2.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主要噪声源是车辆进出以及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1)为减轻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
(2)主要噪声源尽量放置于室内,并采取屏蔽、减振、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强度。
(3)加强医院进出车辆的管理。医院内汽车禁止鸣笛,改善医院内行驶道路状况。除救护车及急诊病人用车外,应限制医院进出机动车辆。
(4)为降低医院周围交通噪声和医院就医人群活动噪声对医院内部声环境的影响,要求医院内部布局合理,并采取场界绿化等措施。临街立面处于噪声影响峰值的房间,布置对噪声影响较为不敏感的用房。对噪声影响要求较高的用房,如五官科需要进行测听试验的科室及特殊病房等均应安排在远离交通干道的一侧,且应远离医院内的主要噪声源。
(5)临街一侧各楼层的窗户,在制作工艺上要加强对隔声性能的要求,以提高窗户的隔声性能。
需要指出的是,医院拟设一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当市电故障时,柴油发电机组自动启动提供应急电源。应急发电时产生的噪声有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此外环评建议在院内加强绿化、在发电机底部设置减震装置等措施进一步减少应急发电机发电时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各噪声源对声环境影响轻微,院界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和4a类标准要求。
2.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参考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医院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要求,以及部分国内外医院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
固体废物的收集是否完善彻底、是否分类是医院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关键。结合处理处置措施的不同,医院固体废物可分为:
a.损伤性固体废物,如手术刀、注射针等;
b.病原性固体废物,如纱布、脱脂棉、输液管等;
c.一般可燃固体废物,如塑料包装袋、普通生活垃圾等;
d.一般不可燃固体废物,如输液瓶等;
e.病理组织等;
f.化学试剂和过期药品等,有机、无机,液体、固体必须分开收集;
g.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
在收集过程中,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使用不同的容器收集,并贴上内容标签;感染性的固体废物应有专门的运输通道。
(2)固体废物的灭菌处理措施
要求医院方面要做好彻底的分类收集工作,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使用不同的容器收集,并贴上分类标签。损伤性的固体废物由于属金属类,经灭菌处理后也可送往回收部门,但包装容器必须坚固。此外,考虑到医院部分固废的特殊性,要求院方在污物收集、外送过程中加强管理和责任意识,防止带菌固废等混入生活垃圾中或随意丢弃,使病菌进入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最终处置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因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固体废物属危险废物管理范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集中代处置。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文件)中对医疗废物进行暂时贮存、交接等相关要求进行预处理,最终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
据调查,目前医院的医疗固体废物是由宜春市奉先德业医废处置有限公司代为处理,项目产生医疗固废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为保护地下水环境,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回收利用工作,严格控制“三废”排放标准,消除生产设备和管道“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2)水源附近设置卫生防护带,在防护范围内不得修建渗入厕所、污水管渠道、不得从事破坏深层活动等。
(3)对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用垃圾桶收集,垃圾堆放点不得排放生活污水,不得倾倒建筑垃圾,禁止生活垃圾用于回填,以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4)建立和完善污水、雨水分流系统,并对场区可能产生污染和无组织泄漏下渗的场地进行防渗处理。
(5)在全场废水收集、输送、处理与排放设施、排污管道设计的施工中应严格执行高标准防渗、防腐措施,防止废水沿途泄漏。
(6)所有污水池以及安全填埋井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浇注结构,避免使用砖混结构。防腐防渗工程和污水构筑物要严格施工,保证质量。
(7)建立经常性的检修制度,如每年对医院内的各类污水管线进行一次或两次全面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更新维护各类污水输送储存中转设施。加强生产管理,杜绝事故性排放和泄漏。
(8)避免用污水进行厂区绿化灌溉。
(9)项目使用的污水处理池、隔油池、化粪池均为采用防渗防腐设计和施工。
五、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位于丰城市新城区商贸物流城A-e-5-1号地块。地理位置好,基础设施齐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域的环境影响控制在执行标准之内。各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也满足总量控制指标;施工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利环境影响,但影响时间有限。
综上所述,本项目只要能确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有关环境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安全生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严禁事故性及非正常排放,则可将其不利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其环境范围和程度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话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丰城市皮肤病医院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879539208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 第2834号
联系人:陶先生
电话:0791--88181229
传真:0791—88181229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