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牟新城水厂建设项目已由牟发改[2013]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牟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牟新城水厂建设项目
2.2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中牟县城南部、西环路西、郑民高速北部。设计供水规模为7.5万吨,包括水厂建设及相应供水管网铺设。
2.3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内容为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监理内容为施工期及保修期全阶段监理工作。本项目拟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勘测标,工期:20日历天
第二标段:设计标,工期:40日历天
第三标段:监理标,工期:施工期及保修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企业近三年应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工程经验(以合同为准)。
第二标段: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拟任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企业近三年应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工程经验(以合同为准)。
第三标段: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4)企业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以合同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持有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投标人未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取消其投标资格。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 外省进豫工程监理企业在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报名时,须持《进豫备案介绍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须知
4.1报名企业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企业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及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企业于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6月1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地点: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5楼516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中牟县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牟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中牟县官渡大街中段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729392092
招标代理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5楼516室
联 系 人:狄先生
电 话:13592683471 0371-63977434
传 真:0371-63977434
二O一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