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
平舆县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平舆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平舆县绿源治污有限公司
总 投 资:8175.38万元
性 质:新建
建设地点:南环路南侧,西环路东侧,德馨路西侧
项目概要:平舆县绿源治污有限公司拟在平舆县南环路南侧,西环路东侧,德馨路西侧建设平舆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本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2.0万m3/d,工程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工程(2.0万m3/d)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根据进水水质特点和出水水质目标,设计采用“预处理+水解+改良型氧化沟+深度处理”工艺。
本工程的实施有效地保护了平舆县产业集聚区周围水体的水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公司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②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调查;
③环境影响因素和评级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④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
⑤评价环境影响;
⑥公众参与调查;
⑦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工程内容及规模;
②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③环境质量状况;
④评价适用标准;
⑤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⑥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⑦环境影响分析;
⑧公众参与等。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关心程度和所持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居民、单位及专家。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为使公众能更加确切和详实的了解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有关信息的人士,可询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4.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在发布公告信息后将陆续公告建设项目的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采取公众问卷调查、座谈会或听证会等形式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5.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舆县绿源治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513970716
邮政编码:463400
通讯地址:平舆县南环路
6.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1-65826709
邮政编码:450008
电子邮箱:lshbhp@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城国际广场3号楼1805室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