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届)日程暨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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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道北段(北华路—十里长街)道路排水改造工程 建设资金为 29950000 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4  浏览次数:100
核心提示:东兴道北段(北华路—十里长街)道路排水改造工程 建设资金为 2995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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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届)日程暨邀请函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兴道北段(北华路—十里长街)道路排水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静发改审批【2013】4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静海县市政工程管理站 ,建设资金为 2995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静海县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静海县市政工程管理站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东兴道北段(北华路—十里长街)道路排水改造工程,线路北起北华路,南至十里长街,路线全长1492.30米。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30Km/h,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0米,分期实施:一期实施道路宽度22米;路面荷载BZZ-100。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县东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东兴道北段(北华路—十里长街)道路排水改造工程,线路北起北华路,南至十里长街,路线全长1492.30米。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30Km/h,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0米,分期实施:一期实施道路宽度22米;路面荷载BZZ-100。招标范围为建设单位所发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3年09月25日 至 2013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以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专业不限,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安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6、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8 月 14 日 至 2013 年 8 月 20 日(预备会待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8月15日至2013年08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静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A区二楼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静海县市政工程管理站
法定代表人:孙耀学
办公地址:静海县城新区十里长街北侧、曙光道东侧
邮政编码:301600 联系人:白金霞 电话:68683607
传  真:6868360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静海县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学金
办公地址: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邮政编码:301600 联系人:董景志 电话:68608694
传  真:68608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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