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届)日程暨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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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寨里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建安投资约2043829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5  浏览次数:10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FJZH2013-05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光泽县寨里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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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届)日程暨邀请函

招标编号:FJZH2013-05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寨里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农业[201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泽县寨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光泽县寨里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光泽县寨里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安投资约2043829元,分为5分标段,分别为:A标段:桥弯村,建安投资约426246元;B标段:江源村、西溪村,建安投资约328797元;C标段:梅溪村、大青村,建安投资约466362元;D标段:大州村、茶富村、太银村,建安投资约340031元;E标段:桃林村,建安投资约48239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光泽县寨里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包括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水处理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0.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5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顺序,如在A标段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失去此后开标的B、C、D、E标段的投标机会;以此类推。若因前一标段第一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而出现投标人同时中两个标段,中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放弃另一标段。
4.    招标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19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光泽县闽源景绣7幢3单元3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每标段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份分别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快递专递费,本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10%≤K≤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9月5日9: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FJZH2013-053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可同时参加5个标段的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9月5日 9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持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寨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光泽县寨里镇;
电话:13960665996
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闽源景绣7幢3单元306室;
电话:18605992555;
联系人:小伍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光泽农行城中分理处
帐户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98 0501 0400 0021 9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FJZH2013-053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光泽县一中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电话:0599-795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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