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黄家河江西桥至临时停车场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龙发改审批[2013]1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龙发改审批[2013]17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3062401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黄家河江西桥至临时停车场段水环境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洛带镇双槐村
2.3建设规模:整治河道长度约518米,堤型为贴坡式复式断面,采用C20细石砼浆砌卵石衬砌,平均提高3.26米。拦水堰8座、排洪涵洞2处、岸坡绿化等。
2.4工程质量:达到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黄家河江西桥至临时停车场段水环境整治工程全部施工内容
2.7工期: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水利类施工类工程专业承包Ⅲ组或以上企业(河湖整治工程);(3)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专业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格,中级或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六个月社保证明,2010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须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持以上资料原件进行审核(4)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4招标人在报名和招标期间保留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审核的权利,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并将向有关部门举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6日至2013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按上述投标资格要求并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注:四川省省外企业需同时出具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外均须交验原件,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6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27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8-86377657
传真:028-8485309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在水一方2楼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28-87774687-804
传真:028-8777468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