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神华新疆煤基新材料项目污水生化处理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CSIE13012792
项目名称:神华新疆煤基新材料项目污水生化处理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
文件编号:XJCTC-COM-3610/ITB-1330
2、招标内容
投标人工作范围包括:污水生化处理装置(含消防废水收集池、雨水监测池、污水事故罐、污泥干燥系统等);污水处理场的小总体工作。
污水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全厂生活污水、气化污水、MTO工艺水、低浓度生产污水、污染雨水、火炬凝液排放水;消防废水收集池和雨水监测池、污水事故罐,接收全厂火灾工况的排水以及不合格雨水,送至污水生化处理装置处理,污水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能力为800m3/h;
污水生化处理装置由隔油池、CAF气浮、DAF气浮、加药系统、调节罐、A/O系统、BAF系统、事故罐、污油回收系统、含盐污水调节罐及配套设备、污泥脱水间、污泥干燥间、鼓风机房、除臭系统、污水控制室及其辅助设施、污水35kV变电所、加药间变电所、部分内污水收集设施等组成。并包括2座10000m3消防废水收集池、一座5000m3雨水监测池、2个10000m3污水事故罐、污水输送泵等。
污泥干燥系统的处理规模为:2t/h,含水率为80%,经干化处理后产生含水率为30%污泥约0.5 t/h。
投标人负责污水生化处理装置(含消防废水收集池、雨水监测池、污水事故罐)内所有的工艺、总图、静设备、动设备、土建(结构/建筑)、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QHSE、消防、分析化验等EPC总承包商工程,为完成本装置总承包商包建设并实现中间交接的全部工作。
投标人负责整个污水处理场的小总体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除含盐废水膜处理装置(包括废碱液处理装置、污水缓存池)、浓盐水蒸发装置(包括高效膜浓缩单元及蒸发结晶单元)、界区外的所有电气、仪表及自控、地管、消防、电信、管廊、道路、铺砌等工作,以及其电气、仪表、公用工程的预留,并完成整个污水处理场管廊及地下管网公共部分的敷设、与界区外部的接口。
3、工程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4、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9 月 20 日;
计划中间交接时间:2014年 11 月30 日;
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资质要求: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4)业绩要求:2009年至今有完成或承担过煤化工或石油化工污水生化处理装置规模大于等于300m³/h的EPC项目(不少于2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未能完成本招标公告“第7条”要求的注册流程的将不具备报名资格。
7、注册审核步骤流程
(1)网上登陆 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主页—“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2)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原件审核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7室,注册咨询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22;
(3)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4)其他报名所需携带资料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8.4)”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随招标文件同时提供的基础设计文件、工程统一规定、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试桩报告等资料,收取资料押金人民币10000元。投标人将上述资料完好交回后,押金原数退还。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8月21日至2013年8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
(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万(含)以上;3)企业设计资质证书;4)业绩证明资料(2009年至今煤化工、石油化工污水生化处理装置规模大于等于300m³/h的EPC业绩不少于2套,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需包含处理量证明);5)保密确认书(报名审查通过后时随同招标文件领取)。
以上验证内容中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原件,其他资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装订成两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和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要求有重复的以前者为准)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9月17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3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1房间
邮 编:100007
联系 人:周松林、詹传鑫
联系电话:010-58132377,58132352
传 真:010-58132374
电子邮件:zhousonglin324@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帐 号:3454 5859 4966
招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联系 人:周军
电 话:010-5813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