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 2018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九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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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范围:招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系统改造配套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4  浏览次数:92
核心提示:鹤峰县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3】150号)要求,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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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 2018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九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鹤峰县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3】150号)要求,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中心医院的委托,现就“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HFXZFCG2013——100 号

二、项目内容:鹤峰县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安装

三、招标内容:

1、项目介绍: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系统验收以建筑达标、环保达标为准。本项目对中心医院原有一套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利用,医院综合废水大约是240m3/天,系统改造后出水水质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招标范围:招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系统改造配套工程。

3、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招标方要求将设备运送、安装到指定地点,全面完成系统改造升级,通过验收并承担全部费用,医院不再支付安装时土建、验收、检测等费用。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首付总费用的8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设备运行正常1年后付清。

5、地点:鹤峰县中心医院。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开标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证件副本原件备查),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从事相关设备生产或销售的企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两年(2011.7.1-至今)具有同类项目经营业绩,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开标现场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3年9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写字楼三楼)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 11  日9:00至9:30在鹤峰县中心医院门诊楼六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9月 11 日9: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中心医院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20000.00)。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现场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须用信封封装并在封面标注投标人)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十一、联系方式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电话/传真(0718)5292345 (滕先生)

鹤峰县中心医院:(0718)5283920 (王先生)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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