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合肥市清溪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合肥市清溪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合肥市清溪路北侧、清二冲东侧、南淝河南侧
项目概况:合肥市清溪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位于合肥市清溪路北侧、清二冲东侧、南淝河南侧,占地约4.2ha,东侧为清溪路水厂蓄水池,南靠清溪路,西侧为清二冲,北靠南淝河,尾水排放方便,污水处理厂出水的最终受纳水体为巢湖。为进一步加强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并根据环保部门要求,本项目出水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的基础上,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4项指标浓度值分别不高于0.3mg/L、5mg/L、1.5mg/L和30mg/L。项目总投资约10.5亿元,处理规模为20万吨/日,配套管网长度约12公里,建设周期约2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
联系人:夏伦权 Email:1002689029@qq.com
电 话:0551-62622601 传 真:0551-62622601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2105号
地址:合肥阜阳北路355号 邮编:230041
联系人:环境工程所 李工 电话:0551-65602319
传真:0551-65535145 Email:45062893@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合肥市清溪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分析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提出相应环境保护措施,为决策部门和建设、设计单位提供依据。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趋势分析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此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反对理由;
2、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对拟建设项目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本公告发布十日内,以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合肥市清溪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