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陆河县城饮用水源取水点保护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第一期)
2、工程地点:陆河县城内
3、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村落污水截污、垃圾收集及转运等工程,工程造价约210万元
4、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4.1、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具三级(含三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4.2、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以上,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的资格;
4.3、企业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经济实力厚;
4.4、报名资料:(1)企业介绍信;(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6)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7)投标申请人企业负责人(A证)、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及各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8)市政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及各人身份证件复印件(9)省外企业须提供进粤信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10)A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企业投标报名表; (11)以上(7)、(8)项人员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12)近三年财务状况表(以具备资格的会计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为准)复印件;(1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年1月)以来承担过1宗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工程造价为 200万元(含200万元),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资料。
5、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在报名时间前一天须亲临建设单位作出投标承诺并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必须是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提供原件核对)应装订成册,并注明页码。资料封面和装袋表面均应注明“陆河县城饮用水源取水点保护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第一期)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审查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并对其进行通报。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24日至9月29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止(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地点:陆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建设局六楼)
招标单位:陆河县供水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660-5522951
招标代理: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0660-3292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