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 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二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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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分为A标段和B标段等两个标段,A标段为PVC-U塑料管和PE100塑料管采购,约为143.79万元,B标段为镀锌钢管采购,约为36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8  浏览次数:107
核心提示: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分为A标段和B标段等两个标段,A标段为PVC-U塑料管和PE100塑料管采购,约为143.79万元,B标段为镀锌钢管采购,约为361.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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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 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二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等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崇发改农经【2013】23、24、25、26号文及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基字[2011]60、126号文和[2012]16、32号文和 [2013]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41、42、46、47、48、49、50、51、52、58、64、66、68、69、70、71、72、73、74、75、76、77、79、80、81、82、89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656.6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3]636号文下达了天等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天等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崇左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 崇水 招〔2013〕17 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天等县境内。
交货地点:天等县城。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A标段和B标段等两个标段,A标段为PVC-U塑料管和PE100塑料管采购,约为143.79万元,B标段为镀锌钢管采购,约为361.02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5日历日内。
承包方式: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

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具有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型式试验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质量认证证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证书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天等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设备招标采用品牌招标,A标段和B标段的有关要求如下:
(1)A标段分别招3个品牌为供应品牌,作为获得天等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供货资格的供货商;获得天等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供货资格的供货商可与天等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施工承包商签订购销合同,向本工程销售管材设备,招标人不与获得天等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销售资格的供货商签订购销合同。未获得本工程供货资格的品牌不能向本工程销售管材设备。
(2)B标段招2个品牌为供应品牌,作为获得天等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供货资格的供货商;获得天等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供货资格的供货商可与天等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施工承包商签订购销合同,向本工程销售管材设备,招标人不与获得天等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销售资格的供货商签订购销合同。未获得本工程供货资格的品牌不能向本工程销售管材设备。
未获得本工程供货资格的品牌不能向本工程销售管材设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3年 9月 30 日至2013年 10 月 11 日,每天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49号华银阁1801室)。
发售人姓名:包娟娟、郭庆娟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3 年10月22日9:00时在崇左市左江宾馆3号楼2层2号会议室(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43号)公开开标。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等县水利局
地 址:崇左市天等县朝阳西路058号
邮 编: 532800
联 系 人:农 工
电 话:18934757859、0771-3524695
传 真:0771-353392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49号华银阁1801室
邮 编:530023
联 系 人:包 工 何 工
电 话: 0771-2854998 18278145373
传 真:0771-2854998
E-mail:18129260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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