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环保部发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2年度考核结果》;2013年3至4月间,环保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水利部、南水北调办等部门,共同对淮河(含南水北调东线)、海河、辽河、松花江、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等9个流域涉及的25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情况进行了考核。
结果表明:截至2012年底,《规划》治污工程项目已完成26.9%,水质考核断面中有78.1%的断面达标。《考核结果》明确了《规划》执行情况良好的流域和区域,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于考核未通过的地区,采取了“暂停其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的举措。
点评:此次审查是《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实施后对两大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首次考核,除了推动该规划的实施外,此举对建立规划实施管理
与评估机制有示范作用,有助于提高规划的效力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