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TJZB2013-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永安镇中心卫生院垃圾污水处理等辅助设施及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经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浏发改[2012]1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永安镇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加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浏阳市永安镇中心卫生院垃圾污水处理等辅助设施及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浏阳市永安镇中心卫生院内
3、工程规模及内容:(1)、医疗垃圾站及洗衣房改造工程;(2)、院内水泥路面油砂路改造;(3)、污水处理池建设工程。
本工程发包范围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5、工期要求:工期为45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6、工程总投资:约100万元
三、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
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
5)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通过二级建造师考核认证、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有在建未竣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附件二,开标时查验证明原件)。
7)湖南省外投标企业应具备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在本次活动中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发布,下载栏目在“下载中心”,文件名为“浏阳市永安镇中心卫生院垃圾污水处理等辅助设施及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回。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 11 月 13 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4楼)
六、招标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13年 11 月 13 日9:00(北京时间)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及《浏阳日报》发布。
十、联系方式: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向下列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威尼斯国院花园G4栋1102室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31-82722363
招 标 人:浏阳市永安镇中心卫生院
联 系 人:苏院长 联系电话:13467525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