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NTKFQXJ20131022001
序号 |
名 称 |
要求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硅橡胶膜曝气管 |
曝气管成套德国原装进口: ¢ 67 有效长度 2000 (含配件,总长 2200mm ), 膜: EPDM 橡胶,支撑管:聚丙烯 |
550 根 |
连接件构造必须如附图一、二所示。 供方提供德国原产地证明、海运证明、进口环节税完税证明和进口报关证明 |
注:1.本询价表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章后有效(涂改无效)。
2.请于 10 月 29 日上午10:30前将本表密封后送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发区中央路投资服务中心605室),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3.本次询价采购按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投标单位,即在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报出最低价格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单位。
4.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天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见证。因中标单位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
5.金额包括完成本工作所需要的货款、运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6.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中标单位如不履约,且在规定施工期内不通知本中心,将每天扣以总价款1%的违约金。
7.付款方式:货物必须运到南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内,到货后经验收合格,十天内付清全部款项。
8.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送询价表的同时送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不全的,不能投标。
9.投标保证金:一万元整(汇票形式)。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退还。收款单位: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
10.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11、联系人:曹丽 联系方式:0513-81196997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