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钦南区台湾农民创业园果蔬微喷灌工程示范片(二期)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农水[2012]2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 钦州市水利局 以 钦市水利[2013] 28 号文下达了钦南区台湾农民创业园果蔬微喷灌工程示范片(二期)投资计划,招标人为钦州市钦南区农田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钦州市钦南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心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南区。
2.2采购规模:约570万元
2.3招标范围:钦南区台湾农民创业园果蔬微喷灌工程示范片(二期)管材采购。
2.4标段划分:本项目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
2.5采购内容:钦南区台湾农民创业园果蔬微喷灌工程示范片(二期)管材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货物采购需求表》。
2.6交货时间:分批次交货,接到招标人通知10个日历日内。
2.7交货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久隆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2.8项目编号:GXJTZQZ[2013]00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的供应商,生产厂家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除出具所代理的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生产(或制造)许可证外,还须出具生产企业授权投标人投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并已在广西水利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取得投标人联系卡的供应商。
3.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3.3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办事处发售。
发售时间:2013年 10 月 25 日至 31 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办事处(钦州市新华路287号二楼)。
发售人姓名:梁焕娟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携带并凭以下真实证明材料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的投标人联系卡;
(4) 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中信誉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的声明书原件。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50元(不含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5.1招标人定于2013年10月31日18: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此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
6.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7.发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项目定于2013年 11月 15 日上午09时00分在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办事处(钦州市新华路287号二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钦州市北部湾北大道70号 地址:钦州市新华路291号一楼
联系人:覃工 联系人:滕工
电话:0777-2108100 电话:0777-3617999
传真:0777-2108006
招标人:钦州市钦南区农田水利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