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824130065-001 | 所属地区 | 滦平县 |
工程名称 | 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 | ||
建设单位 | 滦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滦平县张百湾镇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勘察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甲级测绘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
联系人 | 卢玲菊 | 联系方式 | 15333144410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12-23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12-27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12-23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12-27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3-12-23至2013-12-27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 ||
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 滦平县发展改革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滦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处理规模6万吨/d及配套管网,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建设地点:滦平县张百湾镇;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县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甲级测绘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在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请于 2013 年 12 月23日至 2013 年 12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书(由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在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滦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滦平县 招标人联系人: 鲍主任 联系电话:13832445010 滦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先生 职务:主任 手机:13832445010 地址:滦平县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联 系 人:卢玲菊 电 话:0311-83055139-8093 15333144410 传 真:0311-83055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