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0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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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县宋河镇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428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27  浏览次数:443
核心提示:1、项目概况1.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京山县宋河镇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宋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法人代表:龚作君建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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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0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1、项目概况

1.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京山县宋河镇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宋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法人代表:龚作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京山县宋河镇鲍河村四组

项目总投资:4280万元

1.2工程建设规模

1拟建垃圾处理场占地10公顷,其中填埋库区面积为85000m2,总库容130m3,工程平均处理规模为180t/d,起始处理规模为120t/d,终场处理规模为244t/d。总服务期为20152035年共20年。

2拟建工程建成后服务区域为宋河镇、罗店镇、坪坝镇、三阳镇、绿林镇及填埋场内部填埋物主要限定于各乡镇的生活垃圾。2015年服务人口15万,2035年服务人口27.1万。

3拟建工程为卫生填埋,填埋物主要是城市生活垃圾和剩余污泥,其中剩余污泥来自于填埋厂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和拟建宋河镇污水处理厂。填埋厂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剩余污泥量(含水率为30%左右)每日约0.4吨,年处理剩余污泥量约150;宋河镇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剩余污泥(含水率为30%左右)每日约4吨,年处理剩余污泥量约1460吨。生活垃圾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以及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

1.3工程内容

垃圾处理场工程内容包括:进场道路工程、填埋库区工程、库边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及辅助工程。其中库区工程包括:垃圾坝、土石方开挖、截洪沟、场地平整、地下水排导系统、导气系统、场区道路、场外防护隔离网等;辅助工程包括:管理区、场区消防给水系统、电气和绿化工程。

2、项目合法性

拟建项目属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2011年第9号令),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符合《宋河镇总体规划(2011~2030)》、《京山县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荆门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及《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3、建设地区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SO2NO2PM10浓度均能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标准》及其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要求NH3H2S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2)地表水环境现状

项目最终纳污水体为富水河,各监测断面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满足GB/T14848-93《地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4)声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昼夜基本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生态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内植物资源丰富度一般,林地主要植被为松树,均为地区常见物种。所在地无国家级、湖北省重点保护动植物。

4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4.1施工期

1)大气环境

    拟建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物料堆积、建筑施工及材料运输的产生的施工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燃料尾气等。

将物料堆存场所设置与距环境敏感点较远的地方,并且用密目土工布覆盖,尽量将起尘量降到最低,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扬尘对拟建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本项目扬尘污染影响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分布,但为了优化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营造文明施工环境,建设单位仍应该采取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施工场地地势开阔,无高大建筑物,空气稀释能力较强,燃油烟气及汽车尾气排放后,经空气迅速稀释扩散,不会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两大部分,施工废水的主要来源为挖掘机、推土机、载重汽车等施工机械维修及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场地的临时厕所污水排放。

施工期施工废水均可得到再利用,不外排至地表水体,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由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无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加之项目所在地地处农村,周边有较大面积的水旱农田,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施工设置旱厕对生活污水进行沤肥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

拟建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且影响过程将随着施工期的完结而结束。

3)声环境

    土方施工阶段在不采取任何措施且多台机械设备同时运转时,昼间距离噪声源58m左右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假若在夜间施工,则需在距离噪声源328m处方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填埋区施工阶段在不采取任何措施且多台机械设备同时运转时,昼间距离噪声源65m左右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假若在夜间施工,则需在距离噪声源368m处方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生活管理区施工阶段在不采取任何措施且多台机械设备同时运转时,昼间距离噪声源64m左右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假若在夜间施工,则需在距离噪声源359m处方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拟建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较大,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应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方工程弃土、原料包装废物、废弃的建筑材料等。

土方工程弃土部分作为防渗层使用,采用压路机压实,部分表土可作为生活管理区绿化造景用土使用,部分临时堆存,用作项目填埋覆土,无外运弃土产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拟建项目废包装材料可通过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出售给旧物资回收公司,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项目建筑垃圾主要为场内进行垃圾拦截坝、污水处理站、生活管理设施施工产生的各类废边角余料,包括碎混凝土块、碎砖块、砂浆块等,其中部分可以作为填埋场内部道路基础垫层使用。对无法进行利用的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应委托有建渣清运资质的单位将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

建设单位收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宋河镇周边已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对项目拟建场地的清理、填埋区平整将会使土壤板结、土壤空隙变小、物理结构变化,并会造成地表植被减少或消失,对拟建项目周边生态系统完整性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根据实地调查和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生态资料,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即占地影响范围内)及周边没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项目建成后将会对区域进行一定比例的绿化,填埋区域在最终封场后也将进行大面积绿化,对破坏的生态系统会进行一定的补偿措施。因此,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4.2运营期

1)大气环境

拟建项目运行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填埋气燃烧废气及无组织排放的填埋气,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通过火炬燃烧的形式处理后填埋气燃烧产生的废气中的NH3浓度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要求,SO2浓度满足GB3098-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填埋区无组织排放的填埋气中NH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最大占标率为6.44%H2S大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最大占标率为128.00%H2S超标范围为224m,无组织排放的H2S对周边环境有较为明显的影响。综合分析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本次评价建议的最终防护距离为自拟建项目场界外250m范围,该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长期居住的房屋。因此,通过对填埋气的火炬燃烧及防护距离的设置,拟建项目运行期主要大气污染物填埋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拟建项目运行期废水正常排放时,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GB 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根据河流一维稳态模型预测得到的污染物经过河流稀释、降解后污染物浓度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域水质功能区要求;非正常排放时,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不能满足GB 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根据河流一维稳态模型预测得到的污染物经过河流稀释、降解后污染物浓度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域水质功能区要求。因此,拟建项目运行期废水经过合理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处理后,若污水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拟建项目运行期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但若因事故排放导致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地表水体,污水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将会造成不良影响。

3)声环境

     根据计算结果可知,拟建项目运行期填埋区作业机械、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运行噪声对东、北厂界的贡献值能满足GB1243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中的2类排放标准昼间标准60dBA)的要求,东厂界的贡献值无法满足2类排放标准夜间标准50dBA)的要求,北厂界的贡献值能满足2类排放标准夜间标准50dBA)的要求;噪声对西、南厂界的贡献值不能满足GB1243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中的2类排放标准昼间标准60dBA)、夜间标准50dBA)的要求。因此,拟建项目运行期厂界噪声排放值将会出现超标,建设单位应通过采取隔声措施、加强管理的方式方法杜绝噪声排放超标现象的发生。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生活垃圾及填埋区飞扬垃圾等。

根据工程分析,拟建项目运行期垃圾胜率也及生活污水通过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过程将产生剩余污泥约150t/a,污泥通过污泥泵打入污泥浓缩池中沉降,再通过带式压滤机脱除其中的大部分水分后进入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外排,压滤产生的废水回流至渗滤液调节池。

生活垃圾的主要来自生活管理区工人的日常生活,产生量为12.78t/a,采用垃圾桶暂存,定期运至本项目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不外排。

飞扬垃圾的产生量和垃圾的成分、填埋区域的天气状况有关,通过及时压实垃圾、及时进行覆土操作,并在垃圾填埋场四周架设一定高度的拦飞网,飞扬垃圾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因此,拟建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处理方式合理、去向明确,不造成二次污染,对拟建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文地质特点为包气带层厚,渗透系数小,地下水水位埋深较深,污染物不会造成浅层地下水污染。由于隔水层较厚以及的阻隔污染物进入深层地下水的可能性也较小,深层地下水和地表水的交流不密切,运行期污染物污染深层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

5、公众参与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所附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和简本发布,并以发放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拟建项目周边绝大多数公众都支持该项目的建设,认为该项目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但也有少数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存在一点担心,担心项目粉尘、噪声等影响正常生活。因此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与环境的影响。

6、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区域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7、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宋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湖北省京山县宋河镇

联系人:张镇长           联系电话:13597975300

8、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武汉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7-87810053

电子邮件:qd5828@163.com    传真:027-87810093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电子信箱为qd5828@163.com。公示时间为201352720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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