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第五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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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美人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0万吨/年芭蕉芋原淀粉及粉条和绿色食品加工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6  浏览次数:328
核心提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贵州美人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芭蕉芋原淀粉及粉条和绿色食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排水管网大会(水环境综合治理)邀请函(污水千人大会同期会议)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贵州美人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芭蕉芋原淀粉及粉条和绿色食品加工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月2日-2014年1月8日。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相关内容见报告书(门户网站链接)或到县环保局生态环评股进行查阅。

电    话:0859-7237484      传真:0859-7237484
通讯地址:普安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杨 彩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10万吨/年芭蕉芋原淀粉及粉条和绿色食品加工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贵州美人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普安县三板桥镇板桥社区三丫口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宁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普安县三板桥镇板桥社区三丫口组(原三板桥化肥厂用地),基地总占地面积64603.23m2,其中:本项目占地面积37646.62m2,主要修建修建钢结构标准化厂房3座(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和备用生产车间),仓库3个,料场3个,修理车间1间,煤库1个,同时修建食堂、办公楼及住宿楼,并修建配套的污水处理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等配套生产、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原淀粉100000t。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配套设施及环保工程等。其中主体工程修建3座钢结构标准化厂,均为1F建筑,总建筑面积3746m2;仓库3个,面积分别为515m2、760m2、981m2;料场3个;修理车间1个,面积为172.9m2;煤库1个,面积为984m2。同时建设食堂1个,面积为309m2,住宿楼1栋,3F,占地面积308m2,建筑面积1081.08m2;办公楼1栋,并修建配套的污水处理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等配套生产、环保设施。
产品及服务规模:本项目以新鲜芭蕉芋为原料,生产原淀粉,其产品为原淀粉,年生产100000t。
项目总投资为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4.75万元,占总投资的9.11%。
环评结论: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以芭蕉芋为原料生产原淀粉。根据发改委第21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及发改委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有关条款,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同时根据国务院国发[2005]40《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二、符合区域总体规划
根据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3年11月15日出具的“关于项目选址的证明”,本项目选址不在普安县三板桥镇总体规划控制范围内。根据普安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9月2日出具的“关于对普安县三板桥镇《10万吨/年芭蕉芋原淀粉基粉条和绿色食品加工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审查意见”(普国土资规[2013]72号),项目用地符合三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三、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水治理
该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室外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乌都河。产生的污水包括生产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1)生产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于原料清洗、离心提取、浓缩洗涤、薯渣及淀粉脱水等,此部分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和COD,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作为原料清洗用水回用,多余部分经“调节池+配井+SRIC厌氧反应器+A/O活性污泥池”后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中所列标准排入项目区北面80m处的乌都河;2)设备冲洗废水:此部分废水水质主要污染因子为SS和石油类,经“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后经泵抽至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3)地面冲洗废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经厂区内排水沟收集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4)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包括员工生活污水、食堂清洗及餐饮废水。此部分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中所列标准排入项目区北面80m处的乌都河。
2、废气治理
(1)锅炉烟气:经引风机引致烟道收集后进入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不小于40000m3/h)除尘,经除尘处理后进入湿法烟气脱硫设施进行脱硫,经除尘、脱硫净化后的烟气经三级气液分离装置除去水雾,由项目所建烟囱(高40m,内径0.5m)高空排放;(2)薯渣粉碎粉尘:设置独立粉碎车间,必须选用自带集粉器的木粉机,安装布袋除尘器,同时车间屋顶安装粉尘收集管道,引致项目所建烟囱后高空排放;(3)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4)沼气:经气液分离器,同时配套购买冷却设施、脱硫塔净化处理后进入贮气柜(320m3),作为食堂燃料;
3、固废处置
不合格原料:经收集后外售至饲料加工厂生产饲料;杂质:泥土、根须、木质等,经收集后交由当地农户用于堆肥;薯渣:经收集后脱水、烘干、粉碎分装打包外售至附近的饲料加工厂生产饲料;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袋装后,送至当地指定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污泥:污水处理系统每6个月清掏一次,清掏出的污泥送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而得到无害化处置;餐饮废液:盛装在50L的封闭铁桶内交由当地农户作为牲畜饲料,潲水必须每天回收一次。项目建成投产后,在“三废”污染源经有效治理、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不会改变地表水、环境空气、声学等环境质量级别和现有功能。只要严格按照本报告书、工程设计等提出的环保、安全对策及建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普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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