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邓招办-201401
1、招标条件
邓州市财政投资水利项目(湍河后李湾至东丁段设计变更财政增加投资部分)河道治理工程已由邓水【2013】150号文批准建设,工程地点已明确,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邓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增设计变更段,桩号1+700-2+300段的左右岸河道治理工程,主要项目为堤防填筑、防汛道路、河床整治及岸坡护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桩号1+700-2+300段的左右岸河道治理工程;
本工程招标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3 工期要求 :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在河南省水利网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⑶企业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
⑷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⑸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⑹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企业需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⑻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期间开具的有效)。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按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接受初步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留存复印件。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1月20日~1月24日每天上午 8:30 ~ 11:30 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文件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6号豫煤商务501室。
招标文件1500元/份(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纪检监察宣教基地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邓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136076357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6号豫煤商务501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837100561
传 真:0371-63932075
监督单位:邓州市水利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7-62112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