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C2014A05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遂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已由 遂发投[2012]33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 遂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施工监理 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 开 招标。
资金: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遂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位于遂昌县妙高街道庄山村。 本 项目主要建设 内容有: 本期用地面积为1.851公顷,日处理污水1.5万吨,主要由进水泵房,旋流沉砂池,SBR池,絮凝反应、转盘滤池,消毒接触池、加药间,鼓风机房、变配电间,污泥浓缩池,污泥均质池,污泥脱水、干化机房,自控、出水检测间,总图等工程。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 :项目全部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 监理服务期 :全部工程项目实际施工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及质量缺陷期和后续服务(验收、决算、竣工备案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等)。 质量要求: 合 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乙级(含)以上资质;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3 要求投标人是2013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市外企业 总监 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人员。
3.4 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5 投标 人或项目总监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总监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 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 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监理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 (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自行到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或遂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gzb.suichang.gov.cn/ ),本项目招标公告结尾左下方:“招标文件下载”处下载。
7. 其他规定:
7.1 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 善意提醒:
8.1 纸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8.2 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预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8.3 投标函空格处必须用电脑打印(除签字盖章外),不允许用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 人:遂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红兰 联系 人:陈新华
电 话:0578-8131170 电 话:13754267843
地 址:遂昌县西街 107号 地 址:遂昌县妙高镇君子路96号
遂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公告时间:二〇一四 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