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 二氧化氯发生器的投标人须是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整设备生产制造厂家(不接受代理商)。
3. 起重机的投标人须是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设备生产制造厂家或经销代理商,若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制造厂家的专项授权书。
4.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拥有5年内(2009年-2013年,以验收日期为准)销售或安装同类设备的成功业绩,必须提供2例单项合同相当于投标金额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用户证明、用户联系人、设备清单、验收资料及与往来单位的财务收款凭证(原件备查) 。
5. 谈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14-4-23至2014-5-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公休日除外)
地点: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句容市长江路1号行政服务大楼)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包(1)二氧化氯发生器设备一批;包(2)起重机一批(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四、采购方式及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2)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每包1名
五、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包一)壹万伍仟元整(¥15000)(包二)玖仟元整(¥9000)的谈判保证金(含谈判诚信金)。
谈判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到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监管账户,不得以现金方式提交。同时携带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可拒绝其投标。
六、谈判地点: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1室
七、谈判响应时间:2014-5-7日北京时间9:00至9:30。
八、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5-7日北京时间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九、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韩磊
联系电话:0511—87322068
传 真:0511—80788806
十、项目联系人:杨林
联系电话:15051972973
十一、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句容市农商行华清支行
账 号:3211042301201000032375
十二、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原件(已年检)、复印件留存;
(2)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起重机生产制造厂家的专项授权书
(5)自带U盘拷贝相关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