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23-1475N21101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暮云污水处理及尾水中水回用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0]1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区外电引入、高压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暮云污水处理及尾水中水回用工程厂区外电引入、高压设备采购及安装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暮云镇。
2.3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外电引入、高压设备采购及安装投资估算约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外线进高压环网柜电线敷设、高压环网柜安装、环网柜至变压器电缆敷设、变压器安装、变压器至低压柜电缆敷设、外线正式用电架设及电力埋管、电缆敷设,高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包括的范围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 期: 90 天(日历日)。
2.6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叁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以竣工验收单建设方注明时间计算)至少有一个10KV及以上的送配电工程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单原件);
3.4 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严格执行,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7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4年1月-2014年3月的社保证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证明。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贰 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
帐 号: 7319 0275 4310 101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暮云污水厂外电引入”)。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4年 4 月 24 日~2014年 4 月 30 日(节假日休息)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5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报名时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壹份: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3、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叁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5、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6、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及竣工验收单)。
上述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6.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澄清答疑 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答复。
6.4招标控制价将于开标前10天向各投标人发布。投标人对所公示的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请于2014年 5 月 13 日17:00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向各投标人答复。如投标人对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则认为所有投标人已认同发布的招标控制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 5 月 19 日09:00时整,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东)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 系 电话:0731-84530219
邮 箱:3086077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