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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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海宁市长安镇辛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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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  | 
            
             海宁市长安镇辛江村污水收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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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内容  | 
            
             污水管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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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地点  | 
            
             海宁市长安镇 辛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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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造价  | 
            
             约 11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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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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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要求  | 
            
             6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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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规模  | 
            
             收集辛江村祝石组、纸厂组 、虹桥社区 244 户住户的生活污水、废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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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要求  | 
            
             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 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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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海宁市海昌南路 486 号金汇大厦 B 座 11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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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地址  | 
            
             海宁市海昌南路 486 号金汇大厦 B 座 11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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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时间  | 
            
             报名时间: 上午 8 : 30-11 : 00 下午 13 : 30-16 : 00 (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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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HNCA201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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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0573-87238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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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材料  | 
            
             1. 单位介绍信;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 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嘉兴市外企业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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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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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长安镇辛江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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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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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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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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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安全生产 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交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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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至少2个岗位 , 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提交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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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流动资金  | 
            
             具有 80 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公司财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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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 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 (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提交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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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企业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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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安全生产 负责人  |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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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 《进嘉施工备案证》 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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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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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所有原件要求投标单位随身携带备查,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看原件时,可随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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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