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GXTC-1468007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5标段)5-2标段 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审批字第(2012)534号批复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66kv 地埋电缆排迁、新建66kv变电站及其附属工程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2.3 计 划工期: 2014 年7月1日----2014年9月4日 (共计65日历天);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施工企业需按吉建管 [2011]32 文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本工程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2014年5月26日-2014年5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 00 分至16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报名窗口, 持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外省企业入境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3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4年6月20日9时3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 上发布。
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镇华
电 话:0431-88400883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栾唯、张枫
电 话: 0431-89864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