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阳市三单乡阁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 2014] 142 号 1 .招标条件
东阳市三单乡阁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建设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东阳市三单乡阁溪行政村鹤溪、黄阁坑、庙后自然村; 工程预算造价:158.7761万元;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包括节假日);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项目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预算书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 ,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4.2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于
4.3 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 200 元( 在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 ,售后不退。如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 200 元。
5 、投标确认
5.1 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确认系统进行投标确认; 5.2 投标确认 截止时间: 5.3 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5.4 投标企业未办理2014年网上数据库更新手续的,请登陆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咨询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 经网上投标确认的投标人须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确认项目的投标,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按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的规定对该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 (注:网上投标确认可在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取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7 、其他
7.1 本工程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投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2 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3 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备案)各一份。 7.4 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经投标单位盖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盘格式与内容相一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各5份。
招标人:东阳市三单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金武标 0579- 86130103 (669610) 招标代理单位:东阳市明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小弟13967984061(624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