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青招字 201
4-041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以青发改环资【 2012】 11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达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自筹解决。工程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达日县吉迈镇;
2.2 建筑规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规模 0.15万吨,铺设污水配套管网 12.114公里,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一级 A标准, COD理论年消减量 215吨;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主要设备提供产品的授权或相当于授权书的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者,请于 2014年 6月 9日至 2014年 6月 1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30时至 18: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西宁市黄河路银龙商务大厦 7楼 720房间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和《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www.qhcxz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达日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14号(文华家园 11号楼)
邮 编: 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张亚楠 电话 /传真: 0971-6130761
报名及购买文件地址: 西宁市黄河路 36号银龙商务大厦 7楼 720室
业务联系人:解映辰、刘亚 电话 /传真: 0971-6144811
开 户 银 行: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400069945805035